《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编制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编制说明.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任务来源: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关于建筑工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等10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制定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本文件由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谢昱姝、张蓿、代宝乾、王培怡、葛悦、王瑜、汪彤、白光、邓兵兵、吴习驹、白永强、张晓峰。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影响,山洪、泥石流、内涝等灾情频发,溺水、沉车、沉船也时有发生,仅2018年下半年,全国就发生了山东寿光暴雨洪涝灾害、四川金沙江堰塞湖抢险救灾、超强台风“山竹”登陆、云南省
2、麻栗坡县山洪泥石流灾害,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坠江等影响较大的水域灾害事故,水域应急救援任务日趋增多。首都北京同样对水域应急救援需求较大,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城市内涝,引发了部分山区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至少79人死亡、10660间房屋倒塌亡、160.2万人受灾,经济损失达116.4亿元。面对如此严峻的救援形势,如何确保第一时间科学施救,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1月29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采取多种措施加
3、强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采取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和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等方式,发挥好各方面力量作用。2018年8月8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在浙江绍兴调研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工作时强调,社会救援力量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引导、强化服务,积极支持和规范队伍建设发展,推动社会救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水域救援队伍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尚处于空白。编制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团体标准,为构建“布点合理、反应灵敏、装备精良、技能娴熟”的应急救援体系提供了标准依据,对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
4、水域救援救灾实战综合能力,做好各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的辅助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三、主要工作过程为保障本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充分发挥标准编写方面的经验,调动行业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和专家组,积极有序开展标准编制工作。(一)前期准备2023年8月28日,成立工作组,制定标准编制工作方案。2023年8月29日至9月2日,工作组查阅、研读相关国内外文献,广泛搜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相关标准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其中搜集技术标准35个。(二)标准编制培训2023年9月3日,工作组参加市应急管理
5、局组织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三)标准工作组讨论稿形成工作组组织了3次内部研讨会,对队伍建设涉及范围进行了界定,并于2023年9月15日,编制形成了标准工作组讨论稿。(四)内部意见征集,标准初稿形成2023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工作组向北京红箭水域救援队、密云消防支队溪翁中队等相关单位行业专家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征集的意见,工作组开展内部研讨、组织标准编制人员会商,不断完善标准内容,形成标准初稿。(五)专家研讨2023年9月24日,工作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
6、会组织召开的标准编制研讨会,邀请救援队伍队长就标准主要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六)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2023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工作组针对救援队伍队长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和集中修改工作,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报至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七)网上征求意见2023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经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初步审查,将标准征求意见稿上网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7、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对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相抵触,与GB/T29177-2012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要求、GB51054-2014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JT/T955-2014潜水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和协调。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条款规定的设置,标准部分条款要求严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以满足北京地区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内容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文字简明具体,对北京地区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实验验证的论述1范围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
8、围。本标准既适用于消防部队转职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也适用于社会力量组建的队伍。3术语和定义潜水员、水上救生员2个术语分别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潜水员(职业编码:6-30-04-04)和水上救生员(职业编码:4-02-03-04)第13条进行编制。4基本要求1.2 人员和装备配备原则是根据灾害事故发生发展规律、救援队伍到场时间以及能够有效控制和应对灾害事故的装备实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1.3 本标准所涉及的建筑用房、人员设置、装备配备等均为队伍建设的最低要求,可根据实际救援需求增配。1.4 为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人身安全,解决救援后顾之忧,为应急抢险救援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5基础设施建设5. 2.2
9、为加快队伍第一出动到场时间,对救援装备库、车库、值班室的门和通道设置提出了要求。6. 2.4鉴于水域事故(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为了保证事故(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能够接收到报警和求救信息,提出值班室应为24小时值班,且配有值班电话。7. 3.1为保证救援效果,需定期开展水域训练,鉴于部分社会组织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无自有的水域训练区,可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8. 3.2至5.3.6主要依据GB/T29177-2012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要求第68.1条、第6.8.2条和第6.8.3条和GA/T623-2006消防培训基地第7.18条进行编制。9. 织机构及人员配备6.1.1鉴于水域救援专业化程
10、度较高,涉及水面、舟艇、潜水救援等多种形式,特对队伍人员组成进行了规定。6.3.3主要依据JT/T955-2014潜水人员从业资格条件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潜水员(职业编码:6-30-04-04)对潜水员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6.3.4主要依据JT/T955-2014潜水人员从业资格条件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上救生员(职业编码:4-02-03-04)对水上救生员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6.4鉴于首都地域较大、道路拥堵等各种因素,针对重点区域(汛期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应急响应时间做出规定。7装备配备7.2不同与山地救援,水域救援队装备对救援效果影响更大。依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印发关
11、于推进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应急消2023)106号)以及密云消防支队溪翁中队、北京红箭水域救援队等现有水域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现状,对装备配备种类和数量进行了规定。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编写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意见分歧。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本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目前我国已有GB51054-2014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1Y/T2246-2014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AQ/T2067-2018国家级陆上油气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要求、DB11/T1292-2015公共卫生应急队伍、DB37/T2895-2016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从队伍管理、救援行动、指挥体系、救援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对队伍建设进行了规范。这些标准对编制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提供了指导。八、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为:(1)宣贯培训:标准发布后,召开标准宣贯会,对涉及单位进行培训和宣传普及。(2)配套资金:执行标准配套资金,对部分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抽查,以达到推广、落地的目的。(3)政策措施:在标准实施一年后,组织开展北京市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评估水域专业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