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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为进一步规范台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程等法规、预案,制定本预案。预案适用于台州市水利局组织开展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根据本市特点,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两类。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市水利局成立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市水利局局长;副指挥:其他局领导;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主要职责:负责贯
2、彻落实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有关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市水利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指挥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决定防御应急工作的重要事项。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负责牵头防御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商分析、市防指联合值守等面上工作;其他副指挥负责各自领域的防御应急工作,承担指挥临时指派的任务。应急响应期间,由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承担具体工作(指挥部组织架构及职责另行发文)。二、防汛应急响应根据洪涝台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市水利局防汛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IV级、In级、级和I级4个等级。在重大灾害发生时,报请市领导组织、指挥应急防
3、御工作。洪涝台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影响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与市水利局响应等级相衔接,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严格落实做好应对台风洪涝灾害“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工作和防范应对因灾导致“五断”(断水、断电、断网、断路、断气)极端情况的各项工作。(一)IV级应急响应1 .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事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1)市气象台发布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消息,预报72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市;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
4、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2)实测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海洋灾害等造成的其他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情况。当达到上述条件之一时,由市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2 .响应行动(1)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市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商,并将情况报告指挥。根据需要,通知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商。根据会商情况,决定相关
5、处室进岗履职。响应期间,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因工作等原因不能主持会商的,由指挥指定副指挥主持会商。(2)向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3)将启动应急响应情况报省水利厅、市防指,并抄送各县(市、区)。(4)根据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山洪预警。(5)根据需要,向有关地区派出指导组,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6)组织防洪调度,做好工程抢险技术支撑。(7)做好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8)按要求向市防指、省水利厅提交水情监测预报成果和风险隐患清单。(9)及时报告防
6、御工作动态,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10)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二)In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事件,启动m级应急响应。(1)市气象台发布海上台风警报或台风警报,预报未来48小时内在福州以北至舟山以南登陆,或预报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沿海北上,将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2)实测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预报灵江西门站洪水位达5.76.7米。(4)高坝山塘、屋顶山塘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5)一线海塘、堤防(IV级)、小
7、型水库发生险情。(6)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海洋灾害等造成的其他需要启动IH级应急响应的情况。当达到上述条件之一时,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经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报告指挥,指挥决定启动m级应急响应。2,响应行动(1)由指挥或其指定的副指挥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市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商。根据需要,通知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商。根据会商情况,决定相关处室(工作组)进岗履职。(2)向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3)将启动应急响应
8、情况报省水利厅、市防指。(4)根据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山洪预警。(5)向市防指派驻联络员或熟悉情况的中层以上干部,驻市防指联络。(6)根据需要,向有关地区派出指导组,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7)组织调度专家,做好防汛形势研判和防洪调度,提交调度和防御情势研判意见。(8)做好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9)按要求向市防指、省水利厅提交水情监测预报成果和风险隐患清单。(10)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I1)督促指导在建水利工程做好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停止户外作业,做好停工准备;组织水利工程抢险专家,做好抢险技术支撑。(12)研究并处理其他重
9、大事项。(三)级应急响应1 .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在福州以北至舟山以南登陆,或预报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沿海北上,将对我市造成较大影响。(2)实测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预报灵江西门站洪水位达6.78.0米。(4)高坝山塘、屋顶山塘垮坝。(5) 一线海塘、堤防(IV级)、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决或溃坝。(6)堤防(I级)、小(1)型及以上水库发生险情。(7)
10、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海洋灾害等造成的其他需要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当达到上述条件之一时,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经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报告指挥,指挥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2 ,响应行动(1)由指挥或其指定的副指挥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市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商。根据需要,通知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所有应急工作组进岗履职。(2)向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3)将启动应急响应情况报省水利厅、市防指。
11、(4)根据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山洪预警。(5)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进驻市防指。(6)视情向有关地区派出督导组,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7)组织调度专家,做好防汛形势研判和防洪调度,视情提交调度和防御情势研判意见。(8)做好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9)按要求向市防指提交水情监测预报成果和风险隐患清单。(10)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11)督促指导做好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再落实,在建水利工程一律停工;组织水利工程抢险专家,做好抢险技术支撑。(12)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四)I级应急响应1启动条件与程序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事件,启动I级应急响
12、应。(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未来24小时内在浙中南沿海登陆,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2)实测两个及以上县(市、区)日面雨量超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预报灵江西门站洪水位超过8.0米。(4) 一线海塘、堤防(IV级)、小(2)型水库发生溃决或溃坝。(5)堤防(III级)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决;堤防(级及I级)发生险情。(6)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坝;中型及以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7)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海洋灾害等造成的其他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当达到上述条
13、件之一时,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经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报告指挥,指挥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2,响应行动(1)由指挥或其指定的副指挥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市水利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商。根据需要,通知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商。所有应急工作组进岗履职。(2)向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水工程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3)将启动应急响应情况报省水利厅、市防指。(4)根据监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山洪预警。(5)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进驻市防指。(6)视情向有
14、关地区派出督导组,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7)组织调度专家,做好防汛形势研判和防洪调度,及时提交调度和防御情势研判意见。(8)做好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9)按要求向市防指提交水情监测预报成果和风险隐患清单。(10)及时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H)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全面停工工作,督促指导工程安全度汛严格落实;组织水利工程抢险专家,做好抢险技术支撑。(12)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指挥或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副指挥根据洪涝台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的影响情况变化,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三、抗旱应急响应根据干旱灾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15、素,市水利局抗旱应急响应共4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IV级、I级、级和I级。(一)启动条件与程序IV级应急响应:旱情露头。当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全市大中型供水水库正常库容的蓄水率45%以下,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万人以上,农作物受旱面积达20%以上。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m级应急响应:旱情延续。当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全市大中型供水水库正常库容的蓄水率42%以下,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以上,农作物受旱面积达30%以上。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指挥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旱情持续发展。当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全市大中型供水水库正常库容的蓄水率39%以下,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以上,农作物受旱面积达40%以上。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经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指挥,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旱情蔓延。当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全市大中型供水水库正常库容的蓄水率33%以下,饮水困难人数超过70万人以上,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50虬由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提出意见,经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指挥,指挥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二)响应行动1应急会商IV级、In级应急响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