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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316号招标单位:东莞市麻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联系人:付先生/0769-22317363-81162011年6月中国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有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招标邀请书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下列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麻涌中学(下列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麻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1)316号)采购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使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
2、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2、招标范围:东莞市麻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三十六个月O注: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3、合格投标人指:D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二级资质证书;3)非东莞市注册成立的投标人,在东莞设立有分支点(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均需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4)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者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假如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5)凡两家或者
3、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6)不同意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于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国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务必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提供开户银行与帐号
4、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己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2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7、投标文件于2011年7月14日上午9:00上午9:3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同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同意。8、参加开标的被授权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与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递交
5、投标文件时出示,否则文件予以拒绝接收。9、兹定于2011年7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9、洽购招标文件: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联系人:高小姐0769-22805809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者传确实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联系人:付先生/邹先生电话:(0769)22317363-8116传真:(0769)22317373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一、
6、总则4 资金来源6 合格的投标人7 :纪律与保密事项8 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器招标文件的构成9 招标文件的澄清10 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设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1 投标文件的构成12 投标函13 投标报价14 投标报价货币15 投标人的合格性与资格的声明文件16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7 投标保证金18 投标有效期19 投标文件的式样与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五、开标与评标虢开标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7、评标原则及方法授予合同授予合同的准则资格后审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人同意或者拒绝任何投标或者所有投标的权利中标通知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2425262728六、30313233343536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总则I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会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1)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二级资质证书;3)非东莞市注册成立的投标人,在东莞设立有分支点(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均需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4)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
8、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者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假如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5)凡两家或者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6)不同意联合体投标。S纪律与保密事项1.1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与资料。1.2 凡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同意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
9、称、数量与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情况。1.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与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与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1.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者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0、。3. 6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 其它说明投标费用不管招标过程中的做法与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4.2踏勘现场1)、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与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与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所附的物业的有关图纸、资料),是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
11、懂得与结论均不负责任。3)、投标单位应根据踏勘情况,将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因投标单位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者造成物业管理费用增加由投标单位负责。二、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含: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有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5.1 投标人应批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与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及其服务必备的条件或者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
12、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2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 “招标人”指东莞市麻涌中学;(2) “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 “投标人”指参加东莞市麻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 “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 “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同意,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 “甲方”是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同意服务的单位,即麻涌中学;(7) “乙方”是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者实体;(8)服务: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用户需
13、求书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9)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含全部章节与附件;(10)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1) “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者印刷的函件,包含电传、电报与传真;(12)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者合约文件;(13)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与商务的疑问,请于开标15日前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或者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传真至076922317373,招标代理机构对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14、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个投标人。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T招标文件的修改1.1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含所有问题,但不包含问题的来源)。1.2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
15、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1.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4 招标人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变更公告。1.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6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B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 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