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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总公司财务管理方案概述目录第一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2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原则4第三章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5第四章固定资产核算9第五章存货的管理11第六章收入的管理12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13第八章发票、收据及其他票据的管理15第九章利润上交、利润分配15第十章会计报表17第十一章财务工作管理18第十二章财务人员工作交接20第十三章附则21*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1为了加强*总公司对设立在全国的所属各分公司财务收支与资金使用的领导、管理、调度与监督,以利于发挥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总公司在给予物流、快运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权的基础上,对物流、快运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
2、归集、统一支付、统一筹集,通过银行网络结算与公司内部“*物流信息港”实现“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12总公司设立财务结算中心,由财务总监领导,对股东会直接负责,其职能为全面负责物流、快运公司的财务工作,下设财务核算部与应收管理部(详见*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机构设置图、*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图)。13财务结算中心职能:1)全面负责物流、快运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工作,定期向股东会报送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2)集中管理物流、快运公司的资金收入。3)统一拨付物流、快运公司核定的备用金,监控备用金的使用方向。4)统一对外筹资。5)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各分公
3、司的会计核算工作。6)及时、准确处理各分公司上传的票据,并按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对各分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有效管理。1.4财务结算中心各岗位具体职责见*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岗位职责。1.5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分3个环节对全公司的资金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管:1)事前环节:要紧检查用款的根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与审批程序是否准确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2)事中环节:要紧检查款项是否按已审批的时间、金额使用;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3)事后环节:根据已签订的合同,检查资金回收或者回笼状况等。1. 6公司各级财务部门都务必建立稽核制度。1)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费用、债
4、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资金支出实行双签制(见财务报销审批程序)。3)制单员应将填列齐全的客户委托书与电脑数据核对无误后,方可打印ZT票,以此作为财务记账的原始单据;次日上午业务人员到岗立即与前日制单员填列的ZT票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误,立即告知制单员按相应程序进行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17公司财会人员的管理:1)财会人员在力求稳固的同时,实行定期轮岗制。2)物流财务经理、快运北京地区财务经理、快运外埠地区财务经理、物流快运应收经理的聘任应当通过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3)公司股东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者解聘财务结算中心的经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4)财会人员的岗前培训制度:公司各级财务
5、人员上岗前,人事部将组织岗前培训。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工资的1-3倍:a核算员一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未及时将当日的现金收款送存银行的;b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者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c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的;d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者借用他人资金(包含现金)或者支付款项的;e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与个人套取现金的;f坐支现金的;g保留帐外款项或者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h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追究其经济或者法律责任:a违反财务制
6、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b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c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d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者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e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f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缺失的;g有其他渎职行为与严重错误的。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原则2. 1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通常原则、会计凭证与账簿、内部审计与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财物的收发、增减与使用;2)债权、债务的发生与结算;3)
7、资本的增减与经费的收支;4)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5)财务成果的计算与处理等。2. 2记账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2. 3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2.4公司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务必一致,非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2. 5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者存入开户行的日期与金额作为记账根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根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8、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与日期为记账根据;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2.6公司向其它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入账,所发生的收益与缺失,应在投资收益科目反映。2. 7借款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部门不一致、用款时间不一致确认利息归属。2.8 坏帐准备金的计提:公司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2%进行清算,计入当期费用。2.9 坏账的定义:1)坏账是指已经确认入账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具体包含下列几种情况:a因债务单位撤销,依法清算后,确实无法追
9、回的应收账款;b因债务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c因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经总经理审批确认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d因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尚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索赔要求,而又为了保护客户,确实需要赔付的款项。2.10 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2. 11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实行购领登记、专人负责的管理方法。2.12公司发生的修理费用通常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或者数额较大的,使用预提修理基金的方法。第三章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3.1总公司、物流公司、快
10、运公司各设一个一级账户,各分公司在当地设立两个二级账户,其中一个为收入专户,另一个为费用专户。各分公司收入专户由总公司一级账户统一管理,只存不取;资金支出由总公司一级账户往物流、快运公司一级账户拨付备用金,物流、快运公司再根据经营需要往各分公司费用专户划款。3. 2公司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 3备用金管理1)物流、快运公司资金支出要紧来源于总公司划拨的备用金(也能够向总公司借款)。2)备用金限额。物流、快运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股东会下达的利润指标编制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报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进展规划,资金来源与物流、快运公司的经济效益状况进行
11、综合平衡后,编制物流、快运公司的备用金限额(采取定额拨付的方式),最高限额报股东会审批后下达执行。3)财务结算中心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操纵物流、快运公司的备用金额度,如因经营进展需要,备用金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备用金超限额的原因,与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与使用效益,财务结算中心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股东会审批追加,同时加收15%的利息。3.4库存现金的管理1)现金出纳务必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与以白条抵库,财务部有关人员务必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2)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3) 一切现金支出务必在*物流信息港上执行分级审批程序,除固
12、定成本费用与公司行政费用执行标准以内的费用以外,均执行“先报批后支出”的原则。4) 一切现金往来,务必执行网上审批程序,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者私人转账套现与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的往来。3. 5银行存款的管理1)银行账户的账号务必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2)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人名章与财务章分管并用制;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3)使用银行付款方式的规定:a、使用银行付款方式,均需通过*物流信息港执行网上申报,经审批后方能付款,申请人应在三日内报销清账,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账的,应说明原因,限定报账时间,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b、签发
13、银行支票务必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务必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c、业务人员收到客户交来的支票应及时到核算员处办理入账手续,不得延误。d、报销时务必附发票等原始单据,关于分期付款的,务必按每次付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4)各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日存入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指定的收入专户。5)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者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与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6)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务必拒绝办理。
14、7)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3.6借款及担保管理1)物流、快运公司在额定备用金之外申请的资金支出属于对总公司的借款。2)物流、快运公司向总公司借款,须由财务总监提请股东会审批,同时加收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3)物流、快运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对方担保时,一律由财务总监提请股东会审批。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具体手续。4)对外借款一律由财务总监提请股东会审批,未经审批,物流、快运公司均不得擅自对外借款及提供担保。3. 7资金管理与检查财务结算中心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淌性为结算中心,定期开展下列资金检查与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务
15、总监、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1)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各分公司的库存现金状况;2)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各分公司往来款的结算情况。3)对各分公司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者抽查。3.8应收账款的管理1)应收账款明细账务必根据经核对的合同为根据予以记账,应按照不一致的客户设置明细账,关于流水额200元下列的业务务必采取现收方式。2)应收账款明细账调减务必经主管经理与财务经理审批,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冲销应收账款。3)应收回款考核规定A、总公司对物流、快运公司的应收账款实行双向考核,即回款率考核与账龄考核。B、各分公司经理应确保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85临账龄不得超过2.5个月。具体规定如下:考核周期为一个月,考核日为每月16日,考核基数(有特殊申请的款额不在此基数内)为上月26日之前未结账款。每月16日统计出的考核结果中,回款率达到85%的分公司可正常发放工资;如未达到,将延缓全体员工工资发放,并对分公司经理视其追收账款实际情况处以元不等的扣款,直到完成规定的应收回款比率。账龄考核与工资奖金发放直接挂钩,账龄超过2.5个月的,将按超期应收款占考核周期应收款总额的百分比延缓当月工资发放,全额延缓发放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