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docx(2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二O二O年三月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成2.2 职责任务2.3 现场指挥及工作分组3 预测预警3.1 信息监测与预测3.2 预警级别3.3 预警发布3.4 预警处置4 信息报告4.1 共享信息4.2 特殊信息4.3 报告内容5 初期处置6 应急响应6.1 相应级别6.2 响应启动及应对处置6.3 专业处置6.4 扩大应急6.5 应急结束7 后期处置8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9 综合保障9.1 装备保障9.2 队伍保障
2、9.3 通信保障9.4 交通保障9.5 医疗保障9.6 治安保障9.7 物资保障9.8 安全保障9.9 经费保障9.10 社会保障10 监督管理10.1 预案管理10.2 考核与评估10.3 责任与奖惩11 附则11.1 预案解释11.2 预案实施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都江堰市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发生消防安全事件时,各级、各部门(单位)能统一步调、协同作战,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形成科学定位、分工合理、协同一体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2 编制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都江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都江堰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件,以及其他灾害事故所引发的灭火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在处置各类消防安全事件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将至最低。(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
4、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3)依法应对,加强管理。严格依法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促进消防安全事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4)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属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地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消防安全事件地域实行属地管理。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消防安全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5)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6)依靠科技,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
5、救、互救和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综合能力。1.5预案体系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分市、部门;镇(街道)、功能区;单位和基层组织三级管理。(1)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我市处置火灾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市消防安全事件部门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各镇(街道)、功能区参照都江堰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预案。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成指挥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市经科信局局长、市公
6、安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市公安局、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科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体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经科信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各1名分管领导和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2.2 职责任务221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全市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规定启动火灾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火灾
7、事故的信息发布和善后工作。222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向指挥部提请重要灭火救援工作建议,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2.3 成员单位职责宣传部: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将全市消防安全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火灾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消防安全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市经科信局:负责协调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免收灭火抢险救援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调本市企业开展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生产工作。市
8、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逃生教育和演练,做好受消防安全事件影响学生的安置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人员疏散;负责各单位救援车辆的交通保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秩序维护,控制事故责任人员;参与消防安全事件的舆情管控;根据灭火作战需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进行必要的管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研判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消防安全事件调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联系挖掘机、装载车、吊车等大型设备参与作战行动,调度运输车辆转运、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和
9、重要物资。市水务局:负责市政供水管网运行监管,保持市政供水管网消防水源满足要求。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调度洒水车辆为灭火救援现场供水。市商务和投促局: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做好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市文体旅局: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做好消防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以及受火灾影响游客的安置等工作。市卫健局:负责火灾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市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各机构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消防救援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国资金融)局: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
10、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对遇难、受伤人员进行保险理赔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灾情响应等级,成立灭火指挥部;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的接警调度,调集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开展救援;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救援力量的作战行动;负责收集、汇总火情和具体灭火工作情况,及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负责宣布消防安全事件各个响应等级之间的转换;负责为新闻机构提供消防安全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按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示接受媒体的专访。市规自局:协调成都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都江堰靠前驻防分队,承担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安排的灭火救援任务。2.2.4 属地镇(街道)、功能区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领导组
11、职责属地镇(街道X功能区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事件指挥组,负责辖区内相应等级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火灾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22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消防法定职责和义务,制定本单位消防预案,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和消防装备、灭火器具,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火灾信息;组织本单位人员在第一时间开展火灾自救。2.2.6 应急联动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警情描述,向1
12、10、120报告请求到场参与救援,并视处置需要,报请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调派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参与救援处置。2. 3现场指挥及工作分组发生火灾事件后,根据火灾事件等级和抢险救援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赶往现场的政府领导、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应急委或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灭火指挥员由现场消防救援队伍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可设如下工作组:(1)灭火指挥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力量之间的通信畅通。(2)社会面控制组:由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牵头,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力量维护现场周边社会
13、面秩序及舆情监控。(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灭火现场,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治。(4)新闻发布组: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件信息。(5)后勤保障组:由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建,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6)善后工作组:由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建,属地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各项工作。(7)事件调查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封闭火灾现场,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调查火灾
14、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8)专家顾问组:由消防、建筑、化工、气象、地震、市政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为灭火现场救援行动提供技术保障,协助指挥决策。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3分析预判3.1 分析梳理市消防救援大队就每个月的火灾发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全市火灾发生的规律、趋势和特点,形成预警通报。3.2 火灾防控各镇(街道)、功能区和行业部门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趋势和特点,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3.3 预警信息市政府、属地镇(街道)、功能区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不定时发布季节性、时段性、阶段性的火灾预警信息。4信息报告4.1 共
15、享信息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火灾事件信息共享机制。(1)市消防救援大队发出4级和5级火警信息,以及发生在重点部位、敏感区域和特殊时段的3级应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接报后及时将火警信息上报成都市政府。(2)市卫健部门开展火灾伤员救治信息应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3)火灾事件发生单位应将火灾信息及时向属地镇(街道)、功能区及相关部门报告。各属地镇(街道)、功能区有关单位要建立辖区火灾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事件及应对处置信息。4.2 特殊信息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外国公民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市政府相关办公室。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火灾事件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应急部门O消防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中央及省属在蓉企业、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等发生火灾事件,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生地镇(街道X功能区及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4.3 报告内容火灾事件信息内容包括:火警等级,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概况(包括建筑体量及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物资储存等情况),人员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