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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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鄂尔多斯市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设计人:签订日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每平米设计费(元)费率%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工程投资(
2、万元)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维修改造2派驻现场代表合计说明1、设计计算面积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国家标准:GB/T50353-2013计算规则计算面积为准。2、设计费已含税金和施工过程中派驻现场技术人员配合服务的一切费用。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变更均不增加费用。3、设计费已包含本项目所有的专项及深化设计内容,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及编制清单(含拆除范围)的要求。如乙方经多次修改后提交的设计图纸仍不能达到编制清单及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费用由甲方和第三方专项设计单位协商确定,乙方应与第三方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此项设计费,第三方专项设计单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且经过
3、设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专项施工图纸。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设计任务书(甲方对该项目的设计要求)1合同签订前已提供2政府管理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批复若干合同签订前已提供备注: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未如期履行上述资料提交义务时,或认为发包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设计人履行合同的情况时,均需在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履行要求。逾期设计人未提出履行要求的,则视为发包人已经完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此后,设计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或作为设计人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的抗辩理由。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
4、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维修方案,并进行汇报6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提供A3图册2施工蓝图(包括各专业图纸及计算书;安防工程需提供技术要求及相关设备技术参数)12方案确定后后四日内提供折叠A4并且左侧装订一套,其余全部装订3施工图电子版(CAD格式低版本)1与施工蓝图同时提供光盘4带电子出图章、公章、设计人员签字、注册章的施工图电子版(PDF或JPG格式)1与施工蓝图同时提供光盘备注:1、设计人出具的全部施工图必须盖有招标文件所要求资质的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章及公章,报审资料需加盖报审章,不得使用仅供招标、仅供报审等图章。其中1份叠成A4,均需加封面侧面胶装。2、设计合同中确定的
5、各阶段设计完成期限,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调整、增加设计深度、增加建筑面积等常规变更而延长。3、设计人应配合方案及施工图报审直至审核通过。4、乙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应包含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暖通施工图、电气、弱电施工图、消防施工图、竖向设计图(场地、各种管网)、结构计算书、消防专篇等。图纸内容深度应达到施工图深度。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本合同签订后第二次付费30提交施工图后7日内第三次付费20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查后七日内第四次付费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七日内第五次付费10项目审计完成后七日内合计100注:以上支付方式按设计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同比例支付设计费。说明:1 .设计人已经知悉并认可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并知悉认可政府资金短缺,设计人可能需要垫资设计,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可参照(但不限于)上述付款方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确认,该等资金短缺、未到位的情况并不影响设计人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进度、设计成果提交及其他任务等义务的完成,亦不应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亦不因此向设计人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 .设计费已含税金和施工过程中配合服务的一切费用。常规变更如施工图设计前的平、立、剖面选型方案的变更、调整及在设计人执行设计任务期间,本工程
7、发生设计变更不另增加设计费。3 .发包人有权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4 .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出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再行付款。5 .设计人在收款前须提供符合发包人当地税务部门和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发票(发包人不负责代扣代缴),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设计人不得据此迟延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6 .设计人在本合同签署页提供的账户信息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向该账户付款,视为己经履行付款义务。如设计人账户被注销,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了新的合法有效的收款账户。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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