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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建筑装饰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纪律,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与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与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应当责成其回避、清退财产、限期改正,拒不执行或者者构成处罚条件的按照本办法其他条款处罚。1、员工不得让自己或者与自己有直接利益关系单位同其所在部门发生业务往来;2、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与自己亲友发生公司业务往来;3、员工不得拥有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股份、合作经营关系;4、员工不得利用
2、职务便利干涉其他部门正常工作,以牟取经济利益或者者为亲友牟取经济利益;5、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回扣、贿赂、贵重礼物等,不得有任何吃卡拿要的行为及行为暗示;6、普通员工离职后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从业;中层以上干部离职三年内不得在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从业;7、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应当禁止的其他事项。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一)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量、工作效率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在施工、科研、工艺、新材料推广、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措施或者发明制造的;(三)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四)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人民与企业利益免受重大缺失的;(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六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通令嘉奖、现金奖励、薪酬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制作书面奖励决定,奖励决定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录在责任人人事档案中。嘉奖、通令嘉奖、现金奖励(1万元以内)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薪酬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按照公司绩效考核有关制度评选出候选人,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七条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有专项奖励措施的,按照该制度有关条文执行。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分别情况给予诫勉谈话、停工检查等处罚。诫勉谈话记录
4、、停工检查书应当在公司内部公不O(一)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的;(二)工作时间内办私事、脱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上级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与工作调动;(四)消极怠工,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五)工作时间无理纠缠,扭闹各级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六)酗酒上班寻衅滋事,不听劝说者;(七)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A)利用工作便利擅自在外兼职,对公司利益有损害者;(九)超越职权办理公司事务尚未造成缺失,事后也未获得授权的;(十)其他用人单位认定为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判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
5、级、扣罚工资等处分。处分结果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录在责任人人事档案中。(一)有意浪费公司财物或者办事疏忽使公司利益受损者;(二)丢失或者损坏公司财物使公司财物受损者;(三)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与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缺失或者不良影响者;(四)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五)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资源,造成经济缺失者;(六)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者违规指挥,造成事故或者经济缺失者;(七)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财物,造成经济缺失者;(A)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九)私自将公司客户介绍到其它公司者;(十)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工作
6、进展或者严重怠慢得罪客户者;(十一)对待客户态度恶劣,受到客户有效投诉者;(十二)超越职权办理公司事务造成缺失,事后也未获得授权的;(十三)年度测评符合末尾淘汰条件的;(十四)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应予以处罚者。第十条员工有第九条行为造成公司经济缺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责任人应当赔偿公司缺失。具体赔偿标准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第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严重违规违纪,应分别给予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除名或者开除,并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处分结果应当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录在责任人人事档案中。(一)员
7、工经常旷工,经批判教育无效,月度累积旷工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调动,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含二次)或者调令下达十日后拒不服从,经帮助教育不改者;(三)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调整工作岗位后仍考核为不合格者;(四)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假斗殴,散布不利于公司谣言,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声誉者;(五)玩忽职守或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操作、设备事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缺失者;(六)贪污、受贿、盗窃、挪用等手段侵占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者;(七)恶意毁损公物并造成重大缺失者;(A)营私舞弊,窃取、诈骗、出卖与泄露公司商业资料与有关商
8、业信息,给公司造成重大缺失者;(九)工作时间在办公地点从事非法活动者;(十)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十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上述重大缺失是指直接经济缺失达2万元以上。第十二条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除名)。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也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第十三条严重违纪而又不符合开除、除名条件者,可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限为一年。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规定的,应给予开除、除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给予员工降级处分,工资降级幅度为2档,职务降级幅度为一级。第十五条对员工经济处罚的金
9、额,通常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六条员工停工检查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生活费。第十七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务必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同意受处分员工申辩,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慎重决定。第十八条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满半年后,降级、撤职处分满一年后,留用察看在批准恢复为正式员工后,在评奖、晋级等方面,应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第十九条违纪员工处罚实行积分扣罚制,每人每年初始积分12分,剩余积分归零者,按照开除、除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累积扣分超过10分,按照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处理(不重复扣分)。扣分标准如下:诫勉谈话1分/次;停工检查2分/次;警告4分/次;记
10、过6分/次;记大过8分/次;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分别10分/次。第二十条违纪员工处罚的审批程序(一)根据员工违纪事实,由企业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联合调查,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征求工会意见,提交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按公司离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二)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本人与在公司内部公示,并记入本人人事档案。(三)员工行政处分后有不服者,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再次审议决定。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决定前,仍按原处分执行。受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诉。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
11、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第二十二条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有专项处罚措施的,按照该制度有关条文执行。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经与职工讨论、协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向职工公示后,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或者有新规定后,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建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二。一。年四月一日重庆建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习惯企业进展需要,使人才培训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造就一批高素养的员工队伍,为公司
12、进展提供持续、可靠的人力资源保证,达到创建学习型企业的目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培训办法。第二条公司培训工作以上级培训管理制度为指导,为满足企业战略进展的需要,满足企业年度计划的需要,满足职位技能标准的需要,满足员工职业生涯进展的需要制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建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机关、项目部、事业部及驻外分支机构,下列简称“各单位二第二章培训体系第四条公司建立培训层级体系、组织体系与课程体系相结合的矩阵式培训体系(一)培训层级体系是指按培训对象划分,针对公司领导(高层管理人员)、公司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领导层(中层管理人员)、公司部门主管、各单位部门负责
13、人(基层管理人员)、公司部门通常科员、各单位通常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技术含量较高的特殊技术工人层次(作业层工人)、技术含量低的普通工人层次(作业层工人)六个层级分别开展培训。按照每一层次的工作性质、特点、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养、专业与工作技巧等,结合其他务必掌握的有关知识进行有深度、广度、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二)培训组织体系是指按培训组织者不一致划分,再根据不一致的培训层级体系分层、分级开展员工培训。目前,培训组织体系的培训组织者划分成一级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公司各部门;二级培训机构: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事业部、驻外分支机构的两级培训机构,今后可根据公司战略调整进行相应调整。一级培训机
14、构中,人力资源部要紧负责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新员工(大中专生岗前培训、新员工入司综合培训)、部门间业务传递培训;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新员工(新入职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新员工入岗岗位培训)培训。二级培训机构中,各项目部、事业部、驻外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基层管理人员、作业层工人、新员工(新入职工人专业培训、新员工入岗岗位培训)培训。(三)培训课程体系是指按在职的各层级员工工作所需不一致能力(知识、技能、素养、专业)划分,为各层级员工的不一致进展阶段提供阶梯式培训课程。第三章培训组织体系职责第五条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应相互进行协助。第六条具体职责如下
15、:(一)人力资源部1、负责编制公司次年度的总体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并在每年年底12月31日前提交给公司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2、将公司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公司次年度总体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反馈给司属各单位,按照各单位提交的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3、通过公司培训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的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4、落实好市国资委、市人事局、集团等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5、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6、培训工作纠正改进措施,提出培训分析报告。7、培训项目单项档案与公司个人培训档案的建立。8、培训项目的设计,积极组织开发与编写适用的培训课程、课程软件(课程包)与培训教材。9、建立培训师资队伍。10、重点抓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新员工(实习生岗前培训)培训。11、培训的协调管理。12、人力资源部同时具有对下属单位与各专业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与检查的职能。(二)各业务部门1、负责编制本业务系统员工次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须附电子版),并在每年年底11月30日前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2、根据公司对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的反馈意见,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报公司审核。3、根据通过公司培训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的公司年度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