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进出谈话室规定.docx
《办案人员进出谈话室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案人员进出谈话室规定.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办案人员进出谈话场所规定一、审查调查谈话工作中无特殊情况,均在镇纪委谈话室中进行,镇纪委监察室确定办案人员名单和谈话对象报领导审批,审批后备案。二、办案人员佩戴统一标示进出谈话室,禁止将无关人员带进谈话室,其它非办案人员未经镇纪委领导审批同意,不准进入谈话室。三、案件调查中负责不同谈话对象的办案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本人负责的谈话对象所在的谈话室。四、办案人员进出谈话室不得携带与办案无关的物品,特别是不得携带刀具、火种、尖锐物等危险物品进入办案场所。五、不准强行进出和刁难、阻挠工作人员正常履职。六、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前由办案工作人员对其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于禁止携带进入谈话室的物品由纪检监察室登记后暂存。七、谈话室使用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将相关资料全部带离谈话室,清理杂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办案 人员 进出 谈话室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