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022年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十项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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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十项计划的通知I的vordTJt打印I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聚焦共同富裕总目标,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目标任务(-)拓宽农村牧区劳动力跨省转移就业渠道,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以上,其中跨省转移就业1.6万。(二)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到2023年底,旗县内转移就业8.
2、2万人,盟市内跨旗县转移就业7.8万人,自治区跨盟市转移2.4万人。(三)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库、人员信息库和线上求职招聘平台,两库一平台,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将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社群健康助理员等新就业形态纳入重点产业培训目录,到2023年底,培训农村牧区劳动力15万人次以上。(四)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达到30个以上,入驻创业实体1000户以上,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五)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在嘎查村开发保洁环卫、就业服务等公益性岗位200个以上,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
3、规模不低于2023年总量。(六)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23年底,新增养老保险参保6000人、工伤保险参保2.3万人以上。二、强化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工作措施(-)实施有组织劳务输出计划。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导作用,搭建农村牧区劳动力劳务协作平台,建立区内外劳务输出合作基地,常态化对接目标市场用工需求,动态更新调整岗位需求清单。建立完善劳务协作机制,与省外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书,设立京蒙劳务协作家政服务项目,建立劳务输出和培训基地100家以上。建立与产业链长企业、新锐企业和驻外办事处、商会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实施“一业一策”人
4、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有针对性、有组织化的高质量劳务输出比例。发挥市场化、社会化机构主体作用,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分类引导服务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精准对接,建立劳务输出新模式。鼓励和引导50家以上本土实力较强的人力资源公司集中派遣培训合格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规模化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牧区劳动力跨旗县区、跨市、跨省转移就业,且年度就业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首次输出的分别按照每人300元、500元、8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工商联,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
5、会)(二)实施就地就近就业促进计划。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落细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对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援企稳岗扶持政策支持。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广泛挖掘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聚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和新上重点项目,设立点对点企业服务专员,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用工需求,依托“1+1(F人力资源供需共享用工对接平台,探索建立跨区域用工协作共享机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仲裁调解等公共服务。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开展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库、农村牧区劳动力实名信息库
6、、就业岗位储备库,通过线上线下多点对接,推动有求职意愿的农村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巩固脱贫攻坚与就业帮扶成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推动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帮扶全覆盖,实现有劳动能力搬迁户至少有1人稳定发展产业或就业。针对返乡农牧民工、入乡留乡人员等创业人员就地就近提供政策申请、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风险评估、跟踪指导、社保接续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工信局、商务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三)实施返乡创业提档升级计划。深入实施“创业包头”行动,通过培训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等方式,培育一批
7、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带头人。加大“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力度,围绕地区资源禀赋和特点,鼓励和支持建设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平台等农牧民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农村牧区劳动力返乡创业。持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对以光伏发电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的农牧民,积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加大返乡农牧民、入乡留乡等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支持农村牧区劳动力创业致富,将农牧民合伙创业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探索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农村牧区劳动力提供反担保,针对获得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农牧民及其创业企业免除反担保。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支持涉农涉牧地区小微
8、企业、返乡入乡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鼓励种养殖、农副产品等用工形式灵活的企业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无法外出务工人员顾家增收两不误。扎实做好农牧民工就业创业监测、农牧民工工资性收入监测、农牧民工市民化调查等相关监测调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农牧局、人社局、金融办、财政局、文旅广电局、商务局,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四)实施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深入落实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包头市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实施劳务品牌培树行动,积极打造硅产业、稀土、永磁以及符合当地产业特色等行业劳动力品牌,开展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劳务品牌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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