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MA_工业车辆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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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车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编制说明(征求意见阶段)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项目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计划号为2019020,项目名称“工业车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进行制定,主要起草单位: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浩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德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2、主要工作过程起草(草案、调研)
2、阶段:计划下达后,起草单位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参照川/T10095-2010工业电池用充电设备标准,综合考虑工业车辆实际应用工况特性,选取适用的部分,同时增加环境可靠性及寿命可靠性,编制了工业车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初稿。于2019年9月18日至20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召开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工业车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初稿讨论会,参与讨论单位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有限公司、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浩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北
3、京德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共13个单位25名代表。初稿讨论会之后,起草单位在工业车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初稿)的基础上,结合会上讨论意见于2019年9月30日形成标准第二初稿。2019年10月16日发送至起草工作组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10月28日,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为6个.起草单位对反馈的建议或意见进行了初步分析处理,于11月20日形成工业车辆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征求意见稿)。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等本标准由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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