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及政策问答.docx
《2023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及政策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及政策问答.docx(2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3)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
2、,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
3、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本部门、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六)义务教育阶段学
4、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区不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区要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
5、读。二、主要内容(一)小学阶段招生1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进行在线报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2023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4月13日-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
6、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2 .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3 .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
7、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4月6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
8、(2023)3号)等要求,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以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5.公办小学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上海市 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 招生 入学 实施 意见 政策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