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472”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扭转“小火亡人”势头,全力确保全乡火灾形势平稳。根据“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4月20日起至7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今年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总体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排查整治,细化明确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的监管责
2、任,增强场所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群众防火灭火知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扭转“小火亡人”的情况。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开展“三小”场所及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乡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林侨生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王学锋担任副组长,抽调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村(居)委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防办公室。三、整治对象(一)“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小档口是指建筑面积在30(2以下具有销售、服务
3、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小作坊是指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m2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在20Om2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二)出租屋。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四、整治重点内容(一)“三小”场所严格执行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
4、落实有关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组织各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实施动态清查、动态管控,逐一登记造册。重点整治:1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的问题。2 .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问题。3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问题。4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5 .是否有防火分隔的封堵。6 .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二)出租屋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关于住宅建筑的要求落实火灾防控整治措施,各村(居)委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本地出租屋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派出所要结合出租屋排查登记,将消
5、防安全工作纳入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强化出租屋火灾防范措施。各村(居)委会网格组织应将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定期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重点整治:1 .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2 .违规用火用电问题。3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4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问题。5 .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问题。6 .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问题。7 .消防设施器材不全问题。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各村(居)要根据工作部署,结合本乡印发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画
6、、宣传单张、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内容、标准,把宣传工作的触角伸向社会各个角落,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二)排查整治(2023年4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托各村网格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以村(居)委会辖区为基本单位,逐个区域、逐个场所摸清“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数量、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逐户进行告知,逐人签订承诺书,逐个隐患推动整改,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实行村(居)委会干部包片、包街、包宅、包店,限期解决,确
7、保整治到位。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上限执法,发现存在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问题的,一律立即责令搬离;发现存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住建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予以供水供电;发现存在擅自改变平面布局,采用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阁楼用于人员住宿问题的,一律依法拆除;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实施内部装修问题的,一律依法拆除;发现存在建筑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问题的,一律依法清理;发现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问题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发现存在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未按要求开启应急逃生口问题的,
8、一律依法拆除;发现存在电气安全突出隐患的,一律抄告电力部门,依法中止供电。通过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实施人防技防物防改造,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真正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与风险。(三)总结阶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结合前期集中整治情况,分析问题,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乡消安委组将成立督导检查组,以抽查方式对各村(居)委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整治对象和场所进行核查。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9、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部署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三小”场所及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我乡要由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开展1次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治理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治理情况,研究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消除“三小”场所及出租屋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三)加强宣传教育、渲染整治氛围。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面对面宣传讲解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和充电、楼梯间违规堆放杂物等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着眼长远,结合“三小”场所及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主体责任不够落实、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和本地实际,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狠抓制度和规范建设,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我乡火灾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