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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的出厂包装与发货二零一八年四月1. 设备出厂包装通用要求1.1 设备包装储运有关标准规范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4892-2008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4879-1999 防锈包装GB/12339-1990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GB/13757 袋类包装运输尺寸系列GB/T 4768-2008 防霉包装GB/T 4857.9-2008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9部分GB/T 5048-1999 防潮包装GB/T 8166 缓冲包装GB/T 13126-2009 机电产品湿热带防护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5140-2008 航空货
2、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GB/T 16471-1996 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GB/T7350-1999 防水包装GB/T13201-1997 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1.2 设备包装通用方式 设备材料一般按下述八种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木箱 (WOODEN CASE):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或胶合板木箱,禁止采用花格木箱。包装箱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或胶合板(层数满足具体项目具体要求),不得使用纤维板、竹皮板等其它材料。木箱连接金属件(钉子、护角、护边、围带等)满足具体项目具体要求,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 (台
3、) 等电气设备应进行防潮、防锈、防震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或木箱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包装箱一般充满度不低于8090%。 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并注意有关熏蒸的具体要求。 铁箱 (IRON CASE):精密设备、阀门、小型零部件采用铁箱包装方式(铁箱按照具体项目具体要求执行)。托盘 (PALLET):同规格尺寸的小型箱装货物应采用托盘组合包装方式,组合包装后的托盘重量一般为 2至 3吨,体积不小于 2立方米。托盘包装组合牢固,确保不散捆。捆装
4、(BUNDLE):中型钢结构和管件,可采用捆装方式。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5米以下的货物至少捆扎4道,长度5米以上的货物至少捆扎5道,确保不散捆。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以及钢结构与捆装材料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蹿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件磨损或丢失。罗纹钢可用足够强度的铅丝捆扎。捆装方式紧固使用的螺栓采用电焊固定,螺栓伸出的长度满足有关要求。框架(FRAME):小型钢结构的管件,须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不得使用木质框架。设备必须框在框架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蹿动、碰撞的潜在因素。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途中铁件直接接触磨擦,减薄产品的局部
5、厚度,成为机组运行中的隐患,对于受内压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进行水压试验的管、筒形部件应在试验后排除内部剩水、杂物,干燥后再封口包装。裸装 (NUDE CARGO):用于大型钢结构、各种罐、变压器等大部件设备的包装。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牢靠、满足安全装卸和方便装卸的要求。裸装货物重要部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防护包装措施。 桶装 (TUB):用于油料、化工材料等的包装。卷装 (ROLL):用于电线、电缆、钢丝绳等货物的包装,应尽量采用钢木包装方式。1.3 设备防护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认真做好产品的防护包装工作。防护包装主要有: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
6、局部防护等方式。 须采用防雨、防潮或防锈措施的设备不得采用捆装、框架、裸装的包装方式。以裸装、捆装、框架方式包装的设备,法兰、螺栓、裸露的加工表面及包装框架,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例如钢结构中高强螺栓连接面处的防护)。易受潮气侵蚀锈损的设备必须封装在防水或密封的坚固容器内,容器内还应放入适当的干燥剂并充入惰性气体,以确保容器的低湿度。采取充氮保护措施的设备,其检测氮气压力的压力表、阀门的外部必须以钢质材料进行防护包装,并加锁。国内外装、卸船和工地设备交接时,有关方面须认真检查容器内氮气的压力情况(如低压加热器、高压加热器等设备)。全部包装箱内设备应能在工程工地现场露天储存12个月以上
7、(或遵循对外工程合同的具体规定,若有的话),并保持完整无损。 防护包装要求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12339 防护用内包装材料的规定。1.3.1防水包装(GB/T 7350 防水包装)需要进行防雨包装的货物,应在其封闭箱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例如:箱内衬以防水材料,货物外部罩盖塑料布和包装箱顶盖采用双层防水材料结构等。遮盖货物所用的塑料薄膜一般不采用聚氯乙烯。如采用时,应采取措施,使其不与产品漆层直接接触。采用防雨包装的包装件在喷水试验后,一般货物包装箱内应无漏水现象,高精度产品包装箱内应无渗水现象。常用防水材料主要有:石油沥青油纸、塑料薄膜、塑料复合纸、铝箔等。包装箱内衬的防水材料应平整、紧贴
8、箱内侧。防水材料尽可能使用整块材料,如需拼接时可采用焊合,粘接或搭接。搭接方式应便于雨水外流,搭接宽度不小于60mm,并用压板压紧钉牢。1.3.2防潮包装(GB/T 5048 防潮包装)货物进行防潮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例如在防潮材料密封的容器内加适量的干燥剂等。经防潮包装的包装件,应根据产品特点、储运环境的气候条件选做交变湿热试验或恒定湿热试验。 常用防潮材料主要有:塑料薄膜、铝箔复合膜、硅胶等。密封容器内放置的防潮硅胶,使用前必须烘干,其含水率不大于4、按每袋10200克的规格均匀分装在透气性能良好的布袋中。牢固地悬挂或妥善地放置在密封容器内并尽快封合。硅胶带不得直接与金属加工表面
9、接触。1.3.3防霉包装(GB/T 4768 防霉包装)货物进行防霉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防霉措施。例如:在密封容器(罩)内放置挥发性防霉剂,对包装精密产品的不耐霉的包装材料进行防霉处理,在包装箱表面涂刷防霉溶液,开设通风孔等。 货物进行防霉包装前,对易长霉的零部件和材料必须进行防霉处理。非密封内包装的大、中型封闭箱,要采取防霉措施,一般可在木箱两端面的上方开设通风孔,通风孔外壁应设置不锈钢丝窗纱和涂有防锈漆的风窗。电工、仪表、计算机类货物经防霉包装后,必要时应做长霉试验,其方法和要求可参照 GB/T 4857.9 运输包装件防霉试验方法。试验后产品的外观质量,性能参数及长霉程度应在各专业规定的
10、允许范围内。防霉剂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人毒性极小,对霉菌有强烈的抑制或灭杀作用;对货物外观和包装材料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极小;经过工程(如烘焙等)处理后,仍应有良好的防霉效果。常用防霉剂有:二氯酚、五氯酚、对硝基苯甲醛等。防霉包装防护可以根据具体项目具体要求执行。1.3.4防锈包装(GB/T 4879 防锈包装)货物进行防锈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封存防锈措施。电厂工程设备防锈保证期为交货之日起24个月。货物的金属加工表面不得与包装箱底层、紧固木方或压板直接接触,在其接触处应用防锈、防潮、缓冲等材料加以衬垫。货物封存用的防锈材料应具有极良好的防锈性能,易于清除等特性,并尽可能做到质地薄而透明。制成密封
11、容器的防锈材料还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常用的防锈材料主要有:防锈油(脂)、气相缓蚀剂(纸、塑料薄膜)、可剥性塑料。1.3.5防震包装(GB8166 缓冲包装设计方法): 凡需防震的货物应采取防震包装 。防震包装应根据货物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防震形式。在有内包装箱的复箱式包装中(如精密仪器仪表内箱与外箱、轴承纸盒与外装箱等),除在内包装箱中采取防震措施外,在内、外包装箱之间,要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衬以纸屑、瓦楞纸、泡沫塑料等防震材料或用金属弹簧悬吊,不允许货物在包装箱内或内包装箱(盒)在外包装箱内产生窜动。经防震包装的包装件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储运、装卸条件等因素进行振动和冲击试验。试验可按GB/T 485
12、7有关要求进行。试验后产品外观、性能、精度等有关参数应在规定允差范围内。防震材料必须具有质地柔软、富有弹性、不易虫蛀、不易长霉及不易疲劳变形等特点。常用防震材料有:纸屑、瓦楞纸、泡沫塑料、海绵、橡胶、塑料气垫和金属弹簧。1.3.6局部防护包装凡需进行局部防护包装的货物必须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必要的局部防护包装。 所有带螺纹的地方涂上足够的油脂。所有设备的机加工内表面要加VS1、VP1和硅胶保护,所密封的VS1、VP1或硅胶的量要明确陈述或标示在设备的外面。松散的小件、工具、螺栓等要先包好再放到大箱子里,挠性连接件要拆下来或系在设备本体上或单独包好放到主包装箱内。法兰开口处要用胶合板(至少5.5m
13、m厚)或金属板覆盖,至少用三个螺栓固定,不允许用铁丝固定覆盖物。对于金属盖子,在法兰和盖子之间要加适当的垫片。对于胶合板盖子,接头处要用胶带纸密封。仪表、电气设备及类似物品应该用防水纸盒或箱子包好并放在主包装箱内。运输过程中要多加小心以防货物受湿汽或振动的影响而造成损坏。旋转设备主连接件开口处的盖子上要悬挂多孔干燥剂袋,所有带螺纹的管端要用螺纹塞或帽密封,所封进去的干燥剂量(袋数)要清楚地标在设备的外部。 螺纹或光管端部开口处要用金属/塑料帽/塞保护。凸起的管座要用装在设备(而不是包装箱)上的永久或临时的支撑件加以保护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因包装物的扭曲而遭到损坏。2. 设备包装储运技术工作要求2.
14、1 设备包装储运工作应满足包装储运规定的要求,尤其注意在包装储运规定中的特殊要求。2.2 设备包装储运通用技术要求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空运输方式多、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运输条件复杂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以确保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运输包装设计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即高度在 2米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两件同类货物;高度在2 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四至五件同类货物。木箱、铁箱、框架顶部一般须采用平顶形式。起吊位置的设计:各种方式的包装或裸装物资均必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置,并
15、标明起吊点。单件重量在10吨以下的设备,包装物底部必须留有铲孔,以适应不同方式的装卸作业。木箱、托盘的起吊位置及上部适当位置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角铁板,以增加强度,超重超大裸装物必须加装起吊钩。 重心点标注: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标注重心点。2.3 设备包装性能检验各种方式的运输包装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性能检验。分别按GB/T 4857中21个标准执行。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商品,在产品质量报验的同时,还须申请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运输包装进行性能检验。2.4 产品装箱资料的编制和装箱要求2.4.1产品箱单资料按照规定的种类、格式、份数、内容和编制要求制做。详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须用塑料袋封装,然后将其固定放置在产品批次发运指定箱内。资料过多无法装入产品包装箱时,可单独装资料箱,并将“资料”字样标记在包装箱的品名规格栏目内。捆装、框架、裸装及卷装的包装货物,应将详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集中装入资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