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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政工程定额通用说明1.2.1 本章定额包含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等内容,除各专业册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册。1.2.2 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1.2.3 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才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1.2.4 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子目适用于单段钻孔牵引长度200In内。1.2.4.1定额未包含管道连接安装,管道的连接安装应套用相应册项R的管道安装定额子目。1.2.4.2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中的管径,是指牵引管道的直径。单管按管外径计算,群管按群管所围成的外径计算。1.2.4.3水平定向钻进是按综合土质(包含强
2、风化岩)考虑的,不适用中风化与微风化岩层。1.2.4.4钻孔泥浆外运,各类临时井的设置费用,另按相应项目计算。说明1.3.1本章定额包含打拔工具桩、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与管桩填芯等内容。1. 3.1.1本章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含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1.3. 1.2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如属施工原因造成的不重复计算工程量。1. 3.1.4打拔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1.3. 1.5定额不包含清除地下障
3、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1.3.2打、拔工具桩1.3.2.1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I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Iin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1. 3.2.2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与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1.3. 2.3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含在相应项目中。1.4. 2.4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1.5. 2.5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1.6. 2.6竖、
4、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1.7. 2.7钢板桩与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费用中。1.8. 2.8打拔拉森钢板桩、槽型钢板桩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的支撑。1.3. 2.9打拔拉森钢板桩、槽型钢板桩项目(除管、基坑打拔拉森钢板桩项目外)已包含支撑安拆,钢板桩支撑不得另行计算。1.3.3打基础桩1. 3.3.1打基础桩工程包含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与管桩填芯等内容。1.3. 3.2本定额打、压预制桩未包含接桩,接桩按相应项目计算。1.3.3.
5、3本章项目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含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第三册桥涵工程D.3.7临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1.3.3.4陆上打桩使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包含陆上工作平台费。1.3.3.5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1.3.3.6打板桩项目中,均包含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1.3.3.7送桩(除钢管桩送桩外)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下列表系数计算。已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中桩的消耗量103.8m改为IO1n1。送桩忘栗度系数2m以内1.104m以内1.264m以上1.471.3.3.8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第三册桥涵工程D.
6、3.7临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1.3.3.9打灌注混凝土桩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按85%,机械按50%计算。1.3.3.10打灌注混凝土桩至地面部份使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1.3.3.11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25o1. 3.3.12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灌注混凝土桩150kg计算。1.3. 3.13打灌注桩、钻(冲)孔桩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计算)不一致时,可调整。1. 3.3.14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含规范规定凸出土面的20C1n高度。1.3. 3.15钻(冲
7、)孔桩及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普氏分类V)及强风化岩(普氏分类VITIII)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普氏分类XI-XVI)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普氏分类IX-X)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1. 3.3.16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要紧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1.3. 3.17桩钢护筒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含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一致时可按内插法计算。桩径(cm)6080100120150200每米护筒质量(kgm)65102167.00231.30280.10472.801.3.3.18计算桩钢护筒埋设及拆除费用后,应扣减相应桩定额子目中的钢护
8、筒用量。1.4. 3.19定额不包含清除地下隙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说明1.4.1 本章定额包含拆除旧路、人行道、侧缘石、管道、构筑物与混凝土隙碍物,伐树、挖树免,路面凿毛,铳刨路面,旧路面机械切缝,清除灌木林,开凿混凝土孔等内容,但不包含土方挖运。土方挖运应按本册D.11章相应项F1执行。1.4.2 机械拆除项目中包含人工配合作业。1.4.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与回收价值。1.4.4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含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1.4.5拆除工
9、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1.1.1 4.6人工拆除二磴、三硝基层应根据材料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者有骨料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硝、三硝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松石。1.4.7 沥青混凝土层及稳固层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土方定额相应项目计算。1.4.8 砖石结构、碎结构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石方定额相应项目计算。1.4.9 铳刨路面厚度大于5cm应分层铳刨。1.5.1本章定额包含土、纤维袋围堰、土石混合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双层竹笼围堰与筑岛填心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1.5.2本章围堰定额未包含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
10、可根据各地规定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缺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1.5.3 围堰工程50In范围以内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土方与砂、砂砾的材料价格。取50m范围以外的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与砂、砂砾材料的挖、运或者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44.80工日100n?粘土。定额括号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1.5.4 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类木桩、钢桩、钢板桩均按本册D.1.2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项目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1.5.5 纤维袋围堰如使用麻袋或者其它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或者其
11、它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与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1.5.6 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1.5.7 堰高按施工期最高水位+50C1n计;堰底按清淤后河床最底点计。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1.5.7.1土、纤维袋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1.5.7.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1.5.7.3围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为5m以内。1.5.7.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1.5.7.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1.5.7.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5m以内。1.
12、5.7.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4m以内。1.5.8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1.5.9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1.5.10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说明1.6.1本章定额包含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防护挡板、独立安全防护挡板与围尼龙编织布等内容,编制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1.6.2综合脚手架包含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1.6.3仓面脚手架是指在钢筋面上浇捣混凝土时
13、需要搭设的架子。子目内容不包含斜道,若发生时另行计算,但使用井字架或者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者单层布筋的基础、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1.6.4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与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防护。1.6.1本章定额包含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防护挡板、独立安全防护挡板与围尼龙编织布等内容,编制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1.6.2综合脚手架包含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1. 6.3仓面脚手架是指在钢筋面上浇捣混凝土时需要搭设的架子。子目内容不包含斜道,若发生时另
14、行计算,但使用井字架或者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者单层布筋的基础、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1.6.4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与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防护。册说明2. 0.1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二册道路工程(下列简称本定额),包含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与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等内容。2. 0.2本定额要紧根据的标准、规范有:2. 0.2.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 0.2.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2. 0.2.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
15、术规范JTJ073.2-2001;2. 0.2.4公路沥皆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实施手册JTGF40-2004;2. 0.2.5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1999;2. 0.2.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2-1999;2. 0.2.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2. 0.2.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2. 0.3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2. 0.4本定额有关说明:2. 0.4.1土石方、拆除旧路、铳刨路面、拆除侧缘石、拆除旧管、各类构件混凝土运输及砌筑挡土墙、弹软土基处理,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2. 0.4.2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2. 0.4.3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信号灯二操纵箱与闭路电视监控、电子警察等电气设备与线路安装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执行。2. 0.4.4本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含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2. 0.5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