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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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规则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推进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二、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协调服务作用,认真履行办文、办会、办事职能,切实提高为领导服务、为部门与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三、市政府办公厅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与完善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
2、的渠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规章制度与办事程序,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加强思想与业务建设,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章办文制度四、收文制度(-)机要文书处负责接收所有来文。接收时认真检查核对来文单位与文件数量。(二)收件人是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由机要文书处拆封登记;收件人是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送领导同志专用文件柜,由领导同志秘书取回;收件人是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的,送本人专用文件柜,由有关处室或者指定的专人取回,本人拆封;收件人是市政府办公厅各处室的,送各处室文件柜,由各处室取回拆封登记。(三)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非密级文件原则上报送电子公
3、文;其他没有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联网的部门与单位报送纸质公文;特殊情况需要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的,报送纸质公文。(四)机要文书处在接收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时,对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与本厅有关规定的,告知报文单位重新办理。五、分办制度机要文书处收文后,按下列规定分办:(一)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厅委办来文,按处室对口联系业务分办。(二)省委、省政府与市委领导批示给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来文,直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本人,并同时复印分送信息督查处;省委、省政府与市委领导批示给市政府的来文,由信息督查处会同有关处室办理;省委、省政府与市委领导批示件由分口秘书处室跟踪督办
4、后,信息督查处统一汇总上报。(三)市政府各部门(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湖XX县区)、各区县政府、中央在宁单位、驻宁部队、武警部队、企业等来文,按处室对口联系分办。(四)市委各部门来文按内容分办。(五)市人大、市政协及其各(内设)机构的来文,按内容分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判意见,市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与提案送信息督查处承办。(六)其他省、自治区、省会城市的来文,按内容分办。(七)涉及内容交叉的来文,由分管机要文书处工作的秘书长签批后分办。(A)涉及特殊事项的来文,按领导批示分办。六、来文拟办制度(一)对接办公文的审核要求:1、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与本厅关于公文报送的规定;2、请示
5、事项需由市政府审批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回复;3、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现行政策;4、请求事项若需转发或者转报,附件应齐全,文字表述准确,引文无误,时间、地点、人名、数据、计量单位等正确、规范,无漏字、错别字、错页等;5、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事项,主办部门已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如意见一致,应有协办部门的书面意见原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并附上协办部门的书面意见,同时提出倾向性意见。经上述审核后,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由承办处室写明情况,提出退文处理意见,机要文书处告知报文单位重新办理;对符合要求的公文,进入拟办程序。(二)来文拟办程序:1、文稿拟办。属市政府要紧领导同志的讲
6、话稿,由市政府经研室会同秘书一处负责,主持办公厅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审核。各副市长的讲话稿,由涉及的处室负责,分管处室的副秘书长审核;2、属市政府审批的公文,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由分管副秘书长签批意见,先转请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同时,在另件上注明“已转请XX局(委、力、)提出意见”后,可分送有关领导同志阅知;3、属部门职能范围的事项或者市政府授权由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分管副秘书长签批后,直接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回复来文单位。同时,在另件上注明“已转请XX局(委、办)研究办理”后,报送分管副市长阅知,同时分送报文单位;4、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承办处室提出由某部门牵头主办的
7、意见,并经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由牵头部门负责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或者提出意见报市政府。以上统一使用“XX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专用纸”并加盖“公文处理专用章“,转有关部门;5、对涉及国土、规划、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公文,承办处室应先与有关处室协商沟通,提出会商意见,并提出由(二)严格报文规定。除领导同志交办与特别紧急事项外,凡属应报市政府审批的请示公文原则上不能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严禁越级报文、多头报文、报送无单位印章、无签发人的白头公文。(三)特殊情况下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直接审批后的公文,由领导同志秘书交承办处室负责及时登录、交办、督办与反馈办理结果,同时由机要文书处补登统一收文序号;如需制发公文,
8、按发文程序及时办理。(四)坚持公文审读、考核评比、错情通报制度。优秀公文每季度审评一次;实施公文网上展评制度,对拟荐好公文、有问题公文复核稿在“公文展评”栏目上展出并开展评议。此项工作由秘书一处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办理。(五)坚持公文办理听取意见与讲评制度。每季度征求一次各位副市长对公文工作的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公文办理业务讲评会,沟通情况,分析案例,讲评文秘工作,整改有关问题。此项工作由主持办公厅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负责。(六)坚持公文(发文)办理效率跟踪督查制度。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与有关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承办处室原则上应在2日内完成起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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