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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东县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3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3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31.3 等级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4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错误!未定义书签。83 .预警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93.1 信息监测与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93.2 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一4 .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乂书签。W4.1 应急响应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县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344.3 乡(镇)级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34
2、.4 新闻报道错误!未定义书签。M4.5 应急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一5 .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一5.1 评估和改进错误!未定义书签。共5.2 应急经费和清算错误!未定义书签。伤5.3 应急能力恢复错误!未定义书签。技6 .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一6.1 粮食储备错误!未定义书签。一6.2 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共错误!未定义书签。行错误!未定义书签。并错误!未定义书签。行错误!未定义书签。8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96.3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6.4 通信保障6.5 培训演练7 .附则7.1 奖励及责任追究7.2 预案制订与解释7.3 预案生效日期错误!未
3、定义书签。一8 .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i1总则.编制目的有效监测和防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3 等级划分按照粮食应急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本预案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四级:一般预警(四级)、较重预警(三级)、严重预警(二级)、特别严重预警(一级),以上
4、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1) 一般预警(四级):一个乡(镇)内出现粮食供应紧张、群众开始抢购粮食;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20%以上;(2)较重预警(三级):两个乡(镇)以上粮食市场供应较为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30%以上;(3)严重预警(二级):全县较重预警状态持续10天,主要粮食品种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粮食市场供应紧张,局部出现脱销,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4)特别严重预警(一级):全县严重预警状态持续15天,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一周内上涨100%以上,本级掌握可供粮源不足一个月,粮食市场供应极度紧张,群众
5、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乡(镇)出现脱销。乡(镇)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乡镇实际,研究制订本级以下粮食应急状态分级和应急处理办法。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鸡东县辖区内,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配送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1 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成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鸡东火车站县民政局县农发行有关负责人。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可随时增加成员单位。2.1.2 指挥部职责(1)掌握粮
6、食市场形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2)对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3)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军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4)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5)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宣传口径,及时、真实、准确、有效、主动地向社会公布信息,满足百姓知情权,确保社会稳定。2.1.3 指挥长职责负责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全而工作。2.1.4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2.1.5 鸡东县粮食应
7、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会同县发改委做好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暂无县级储备粮)。做好粮食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粮食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监测预警价格信息和信息引导,完善应急粮食网点建设,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供应工作。组织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做好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储运企业及主食加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粮食消费及县内粮源调拨的落实工作。(2)县发改委: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必要时经县政府同意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配合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
8、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暂无县级储备粮)。(3)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县级财政部门应将粮食应急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配合县商务和粮食局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暂无县级储备粮)。(4)县应急局:负责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灾情统计、通报等工作。(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市场的治安秩序,保证交通运输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6)县交通运输局、鸡东火车站: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送车辆。(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
9、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和流通、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9)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应急事件中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新闻发布和记者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权威信息,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的舆
10、论导向,有效引导社会预期。(10)县农发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11)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及救灾粮的发放工作,做好受害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工作方案,报送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其他有关部门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2.1.6 办事机构及职责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粮食局,由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掌握粮食市场动态,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
11、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2)根据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3)综合粮食应急工作情况,起草有关文件、简报和信息报送工作。(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5)研究制定应急事件新闻发布稿和应答口径。(6)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工作方案。(7)完成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当出现县级粮食应急响应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收集信息,了解具体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县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
12、鸡东火车站等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按照鸡东县粮食应急预案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在处理完粮食应急工作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县政府申请应急结束,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应急事件中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新闻发布和记者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将处理结果公布,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3.预警监测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县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省内、国内和国际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市场
13、监测应充分利用各部门所属信息中心等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县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发改局负责县域内粮食价格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建立分布合理的粮食价格收集网点和粮食价格常规数据库。负责应急粮源储备及库点分布的统计,掌握粮食加工及供应网点的布局。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的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县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县商务和粮食局会同发改局建立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商务和粮食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
14、部门报告。(I)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粮食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内容:引起粮食市场波动的主要原因、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的采集方式及渠道、价格上涨幅度、群众抢购程度、影响的地区及范围、发展趋势及事态等级、已经采取的办法、粮源准备、应急加工、运输、供应网点的启动等具体应对需要采取的措施。3.2 预警发布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粮食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提出预警建议,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由县政府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
15、台统一对外发布或者取消。根据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县应急指挥部要密切关注应急事态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程序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级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接到乡(镇)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确认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的,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4.2 县级应急响应4.2.1 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必须按照鸡东县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2小时),请示启动鸡东县粮食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同时上报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值班(值班电话:),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