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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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建立完善院系两级管理与运行机制,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推进学院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指导思想(一)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三)各系在学院统一领导和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和发展,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二)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三)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
2、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各系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各系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系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规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和管理规定。(三)决定学院及各系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
3、和任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实施。(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各系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各系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七)对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控与评估。第六条各系的职责范围(一)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积极谋求高质量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精。(二)在学院指导下,负责本系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党建思政、系部管理、招生就业等日常事务性工
4、作。(三)在学院统筹规划下,完成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的申报和建设;按学院要求,制定并上报本系阶段性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四)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院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系与系间、系与社会间的合作办学和科技服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五)推行各系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定期召开系情通报会。(六)按照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本系所有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制定管理细则,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完好率与经济效益。(七)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七条各系管理和运行机制各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合作”组织原则。各系一切活动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规章制度规
5、定范围内进行,要有利于学院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效益提高,要自觉接受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核、调控、评估和监督。各系党总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本系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等工作,领导本系教职工会议、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对本系教育教学、质量诊断改进、科研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社会培训、招生就业、和国际交流合作等行政工作发挥组织保证作用。系主任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行政工作,主持本系教育教学、质量诊断改进、科研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社会培训、招生就业、国际交流合作和经费使用等工作。各系设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各系专业
6、建设的专家决策咨询组织,对本系有关教学发展与改革、学术活动、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耍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作为本系决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岗位责任制考核、绩效工资考核、日常考勤管理、评先树优等管理责任权力下放给各系。各系要根据学院规章制度,结合本系实际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加强考核与管理,保证本系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第八条各系的主要权限(一)人事管理权:在学院核定的职数范围内,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聘任管理人员、教师和相关人员,经学院审核后执行;根据学院人才引进规定和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制定引进候选人需求;根据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根据学院考核办法组织对本系教职工的教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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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 学院 两级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