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研笔记(doc 4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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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笔记第一章经济法导论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发展-、经济法概念的提出经济法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MOreny)在其1755年所著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来的。该书第四篇是作者所设想的未来理想社会的法制蓝本,共12部分,其中第二部分是“分配法或经济法”,有12条,其内容是就未来社会里“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作出了规定。到了19世纪3040年代法国另一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DeZamy)在其所著的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这本书第三章论述的是“分配法或经济法:可以看出,两位空想共产主义者谈论的“经济法”是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公平分配财富的分配法。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
2、治家蒲鲁东在其所著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一书中提出: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因为公法会造成政府过多的限制经济自由,私法则无法影响经济活动的整个结构,必须将社会组织建立在“作为政治法和民法之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经济法”之上;经济法是“刚正原则应用于政治经济学成为相互关系条例”。“所谓相互关系,意味着分享土地、划分财产、劳动不受约束、行业分离、职权有特别规定、按个人劳动或集体劳动确定个人负责或集体负责、将管理费用减到最低程度、消灭寄生现象和贫困现象:这是历史上最早提出的经济法理念和学说。进入20世纪,德国学者莱特(Ritter)在19
3、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用来说明与世界经济有关的各种法规。不久在许多国家的法学论著中、国家颁布的法律中,先后出现了“经济法”这一概念,如1919年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我国从1979年以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以及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五年立法规划中,都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与此同时,在我国的法学教材、专著、论文、工具书、资料中,也广泛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二、经济法的产生、发展、法与经济的关系言古以短,法律都捻把对经济生活的调整放在第一位的。法律和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存在着密切联系,法律受制于社会现实,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经
4、典论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极为准确的描述。如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大型企业对民众利益和民主政治形成威胁,就不会有反垄断法;在美国如果没有罗斯福新政的国家干预经济,就不会有联邦储备银行及相应的规则。另一方面法律规则也存在相对稳定性,如法国人在评论他们的民法典时常说,我们生活在电气时代,却和风车时代的法律生活在一起。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一种思想性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观的。表现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众多的法律制度、出现过众多的国家治理方式。这种多样性也表明法律的制定、实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类智慧的方向、角度和价值观念。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能动作用。无法设想
5、没有合同制度的市场经济的存在,如果没有合同制度,你买东西怕假货、卖东西怕对方违约,更不用谈长期合作的投资、信用、证券了;近代在“有限责任”这个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出现以前,你不可能设想大型企业的存在,那时的业主、股东只能开个小吃店、办个手工作坊,投资不大,风险可预期,股东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也承担得起;但在那时如果有人进行飞机的生产、制造,则根本是不可能的,飞机的生产、制造需巨大的投资、承担的风险也高,从大规模举债到回收投资,过程很长,如果让大家来投资,可能你只投入了1000元,但公司分摊到你头上的债务可能是1000万元,如此大的风险没有人敢投资。而有了“有限责任”制度就不同了,出资人你出资了10
6、00元,大不了就损失这么多,因此“有限责任”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出资人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加快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外融资租赁、保险、股票和证券市场等法律制度的出现,保证了社会化生产的联合、协作,降低了社会投资的风险和难度。法律对经济的这种促进作用,用流行的产权和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就是降低了交易费用。所谓交易费用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额外费用。比如在市场中寻找交易伙伴、防范对方违约、验证货物、谈判和讨价还价等等,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法律制度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制裁,都需要大量的成本;如果制度能够有效降低经济运行的成本,那么就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果制度成
7、本高于交易成本,社会自然就会寻找别的出路。如我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为了讨债进行绑架、黑帮、讨债公司等,这说明政府在这方面提供的法律救济不足以保护社会中的各种利益,法律制度的成本太高,那么这种制度迟早会被淘汰、改革。2、公私法划分理论及缺陷公私法的划分是罗马人提出的,并且把它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和罗马社会的特性紧密相关的。但真正将公法和私法发展成为重要概念,并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的主要是17、18世纪的大陆法学家们,这时资本主义发展需要私法的自由主义精神,需要对国家的权力加以限制,通过公私法的划分,可以达到某种对君权乃至于政府权力的限制。实际上公私法的划分更多的是私法占据了主导性地位,这源于资本主
8、义崇尚对私人所有权的维护以及财产的自由流转,自由、契约、交易这些概念组成了社会的主调,这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私法理论将主体制度抽象成为人(包括法人),主体被抽象化,这一过程被著名法学家梅因称为“从身份到契约”,不考虑主体的特性、身份、大小,而是统一为“人”的制度。不仅主体如此,权利也是如此,将人对物的权利抽象成物权,将人对人的权利抽象成债权。这种高度抽象的概念,促进了形式正义的发展,相同的情况同样对待,是这种正义观念的经典写照。在私法中国家与私人是一样的主体,只有法律形式的不同,而没有实力大小和结构复杂与否之分。公法则主要用来解决国家权力的法治化问题,行政法解决文官制度。国家和私人之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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