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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3+3+2”领域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健全新材料领域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中间试验科研开发能力,加快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步伐,提升新材料产业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支撑保障能力,结合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实际,布局和建设一批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化、专业化中试服务为导向,以突破一批制约我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材料和支撑我省优势产业发展的高端基础材料为重点,深化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
2、转化中试体制机制改革,融合成果、技术、人才和资本等创新要素,满足新材料产业技术成果中试放大、工艺验证、熟化服务需求,为新材料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的技术,实现技术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顺畅衔接,逐步构建布局行业开放共享的中试服务体系,促进新材料产业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二、主要目标围绕国家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目标,聚焦新材料领域7个重点产业集群(链),依托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平台,建设一批功能齐全、开放共享、辐射带动强的服务型中试平台(基地);依托省内新材料领域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的国
3、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优质创新资源,建设一批机制灵活、特色鲜明、示范效应好的产业型中试平台(基地)。到2025年,建成一批服务型和产业型中试平台(基地),在重点新材料产业细分领域,实现技术成果有承接、中试需求有供给的中试服务全覆盖,形成政策健全、功能齐全、开放共享、人才队伍完善的技术成果中试研究服务体系。三、基本原则1、需求牵引。精准对接和支撑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面向重大装备、重点工程对关键材料的需求,围绕满足技术成果转化中试
4、研究需要,布局建设中试平台(基地),为推动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从小试向产业化技术水平跃升创造条件。2、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巩固提升长板强项,促进创新资源要素向优势领域高效配置。全面提升先进钢铁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轻合金、先进储能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炭/炭复合材料、碳化硅纤维、特高压电瓷、电子陶瓷等领域的中试服务能力,聚焦重点突破一批制约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材料和支撑我省优势产业发展的高端基础材料。3、整合资源。整合与优化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新材料领域重点企业建设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平台已有的科研和中试研究设施设备
5、等创新资源,通过进一步改善提升中试条件,建立和完善中试研究服务的管理制度体系,承担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中试开发任务。4、开放共享。引导各类创新主体自愿选择、自主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独立或联合组建,为省内有需求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我省中试平台(基地),通过购买服务或合作开发等形式开展中试活动,形成供需结合、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四、主要任务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推动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具体包括:1、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共性技术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
6、研成果进行中试研究与开发。2、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新材料中试项目及新材料产品性能、质量检测等任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加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新材料领域重点企业之间产学研合作,加速技术成果在省内转化、产业化。4、利用中试条件优势,积极开展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成为新材料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重要途径。5、发挥引才育才作用,培育新材料领域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信厅加强对全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布局建设的指导,做好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组织申报、审核论证、择优布局、运行评估、指导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做好本地区新材
7、料中试平台(基地)的培育、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2、完善政策体系。对通过认定授牌并投入运行的省级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按照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3)10号)规定,根据中试平台(基地)技术水平和对外提供服务情况,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重点推荐、支持省级新材料中试平台的依托单位申报国家重点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和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和测试评价平台,国家和省级关键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国家和省级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国家和省级产业类专项资金等。各市州、县市区可利用各自的资源,制定相应的政策,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3、强化监督管理。对通过认定授牌的省级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切实做好运行评估工作,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省级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予以摘牌,并视情况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对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运行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及时总结和大力宣传,为全省新材料领域开展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