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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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全程防治、系统治理,完善机制、提升
2、能力”的原则,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美丽河南、健康河南建设水平。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成立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
3、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协调衔接。按照“省级分工负责、市县具体落实、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郑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开展调查监测
4、,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1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以医药、农药、精细化工、畜禽养殖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针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查清全省优先控制化学品生产使用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优先控制化学品数据库,研究制定河南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并动态管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2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重点
5、新污染物,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状况,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加强与环境健康相关的重金属、多环芳燃等常规污染物监测,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郑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3 .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积极承担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督,检查新化学物质生
6、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登记事项和登记证载明事项的真实性及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省生态环境厅负责)4 .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积极推进淘汰类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按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新污染物排放。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按照重点管控新污
7、染物清单,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按照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管理要求,加强进出口管控。严格落实各类产品关于新污染物限值、禁用、标识或提示等有关要求,加强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监管,组织对新污染物或含有新污染成份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标准要求的企业。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行为。(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郑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5 .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
8、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利用“世界认可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活动,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宣传活动,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引导行业、社会消费者使用绿色认证产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 .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抗菌药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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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污染物 治理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