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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校对外培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校非学历教育发展活力,激活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我校非学历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路子;充分利用校内完善的实习实训设施,实现设备利用最大化;充分调动各部门利用校内外资源对外开展培训的积极性,增强学校“两翼”的发展活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同时促进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企业及社会技术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对外培训业务品牌,规范对外培训行为,使我校对外培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对外培训的管理体制学校对培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
2、管理:1、学校授权教务科作为对外培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校内外培训履行管理职责。2、教务科是学校对外培训实施的主体,具体承办和实施学校培训工作。二、对外培训的适用范围1、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2、服务性短期培训:(1)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从业证、技术等级证等考证培训班;(2)面向社会和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举办的其它各类短期培训班。三、对外培训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对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教务科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委员。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培训的发展方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教务科负责各类培训的日常事务工作。四、培训管理为了综合利用学校的资源和扩大学校的社
3、会影响力,完善职业教育体制中的终身教育环节,发挥我校在行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和社会新信息新知识传播中的优势,由教务科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学校所有非学历的对外培训业务,促进我校对外培训服务工作走上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1、实施培训项目涉及各专业师资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教务科可从全校范围内选拔师资,各科室应给予支持。2、各科室原则上不能组织与本单位专业无关的培训业务,涉及多专业相互配合实施的培训项目,可由学校统一规划组织实施。为其它单位初始联系项目的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3、各科室培训工作计划应及时上报教务科。涉及培训项目前期准备的文档资料和价格体系应等同于商业机密,任
4、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学校拥有的面向社会的培训资质和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资质(证书)统一由教务科管理。五、对外培训承办部门职能(一)教务科职能1、负责全校对外培训工作的协调、统筹、管理,负责对上、对外的沟通衔接工作;2、负责审核科室各级各类培训的报批、招生广告等工作;3、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各类培训信息、数据的集中报传工作;4、负责统一办理核发学校盖印各类培训证书;5、负责全校对外社会培训工作的考核、总结;6、直接承办部分行业、部门委托的社会培训工作。(二)培训办职能1、履行培训申报审批手续;2、负责根据本申报专业、师资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培训生
5、源;4、负责教学组织及运行工作;5、负责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向教务科报送培训花名册;6、负责申报教师课酬等培训费用;7、协助教务科做好培训证书发放工作。六、保障措施1、培训办开展的社会培训,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培训办向教务科提出书面培训申请,明确培训内容、形式、招生范围、上课地点、学习期限、师资投入、收费标准等,经教务科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培训,开学后及时将培训名册报送教务科。2、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对外培训要明确方向,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校声誉。培训既要以社会需求为原则,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3、严禁部门及教职工个人私自在校内外开展对外培训,违者,由校办公室查处,并对科室领导和违纪给与处罚。4、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收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列支经费。凡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我校举办的具有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短期培训班,其短期培训收费须报经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审批。七、收费与费用管理1、培训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学校财务规定,向委托单位或个人收取。实习基地利用现有教育设施举办的培训,收费标准由教务科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参考同类培训社会收费标准,通过审核批准后并在招生前公布,中途不得加收任何费用。2、执行学校关于经费包干的相关规定,实习基地承办的培训班,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交学校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