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 5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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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51页)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1月15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工作机构2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4许可程序34.1 申请与受理34.2 企业实地核查44.3 产品抽样与检验5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1 企业生产人造板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有关标准65.2 企业生产人造板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65.3 人造板产品出厂检验项目75.4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95.5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96IEIJj1162*zj*127委托加工备案程序128监督检查1310生产许可证工
2、作人员守则1411附贝I14附件1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15附件2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9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42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轻微缺陷项汇总表43附件5检验报告44附件6本细则与旧版细则要紧内容参照表48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了做好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度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
3、30号)、关于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摩托车头盔等H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89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人造板产品单元与产品品种见表1。表1人造板产品单元与产品品种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备注1胶合板不包含供室外条件下使用的I类胶合板(耐气候胶合板)2刨花板在潮湿状态下使用的结构用板除外;未执行GB/T4897标准的甘蔗渣、亚麻屑、麦秸秆、竹材刨花板
4、等其他刨花板除外。3定向刨花板一4中密度纤维板一室外用中密度纤维板除外5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不包含在室外条件下使用的I类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耐气候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以刨花板、纤维板等人造板为基材,以浸渍胶膜纸为饰面材料的装饰板材7细木工板不包含室外用细木工板8实木豆合地板涂饰实木复合地板涂饰实木复合地板生产许可证可覆盖未涂饰实木复合地板未涂饰实木复合地板9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一10竹地板涂饰竹地板涂饰竹地板生产许可证可覆盖未涂饰竹地板未涂饰竹地板H实木地板漆饰实木地板漆饰实木地板生产许可证可覆盖油饰实木地板与未涂饰实木地板;油饰实木地板生产许可证可覆盖未涂饰实木地板油饰实木
5、地板未涂饰实木地板注:1各产品单元及品种的定义见有关产品标准.2.室外型人造板不列入发证苑国,1.3 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人造板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人造板产品。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垂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脍检疫总局(下列简称国家
6、质检总局)负责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下列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H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下列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与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下列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与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人造板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全国工业产
7、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造板审查部地址:北京市颐与园后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内邮政编码:100091电话:010-6288944262889445传真:010-6288944262888332电子信箱:zj4zj3联系人:李阜东、付跃进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列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与后续监督与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下列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H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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