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困电梯40分钟,物业公司道歉并赔偿.docx
《人被困电梯40分钟,物业公司道歉并赔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被困电梯40分钟,物业公司道歉并赔偿.docx(5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人被困电梯40分钟,物业公司道歉并赔偿。13人被困电梯40分钟,物业公司道歉并赔偿。2013年9月19日,笔者朋友陈女士因乔迁新居,又恰逢中秋佳节,便邀请家人、朋友共11人在某生活广场5楼某酒店聚餐。晚上18:00,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还未见朋友到来,却接到了家人电话,9人被困在了客梯里,其中还有另外一个家庭4人,共13人停在了1楼与2楼的中间位置。电梯骤停人员担心狭小的客梯里,共容纳了男女老幼13人,停留在1楼至2楼之间,同时电梯还有负3楼,也就是停在了4楼与5楼中间的位置,大家十分担心。随即按响警铃,但按了多次以后才得到回应,说救援人员马上出发。大约25分钟后,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又过了15分
2、钟左右才将13人救出。有人看到电梯上标明的检验日期为2013年9月5日,已通过期,便拍照作证。保安嘲笑双方冲突出门时,大家浑身是汗,物业公司并未安排专人迎接,跟电梯20米处有两名身着保安制服的人员还言语讥讽,嘲笑被困人员大汗淋漓。因此,双方引发争吵,并险些动手冲突。被困人员要求保安将物业领导找来,但保安说领导下班了。被困人员报警后,双方来到派出所,直至22:30分,双方才离开,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媒体采访道歉赔偿被困人员13人均十分气愤,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且保安人员的嘲笑行为不妥,应该正式道歉,并给予合理赔偿。因此,有人向新老娘舅栏目组求助,得到了郭亮的反馈,并于9月26日赴现场采访。笔
3、者作为陈女士的代理人同意了采访,阐述了情况通过,并提出要求物业公司正式道歉。物业公司指出涉案电梯已在安全期内检测合格,只是未将合格证明更换,并提供了检测报告。在郭亮的协调下,物业公司领导当场就保安人员的不当行为,与物业的处置不到位表示道歉,也愿意支付相应赔偿。媒体离开后,笔者代表13名被困人员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最终,笔者为被困13名人员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9月29日,物业公司已将赔偿款项交到被困人员手中。东方能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公司”)与福州保税区建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建诚公司”)订立柴油进口合同,约定东方公司出口5,000吨柴油给建诚公司,每吨181美元,CFR福州马尾。
4、合同同意卖方装船时多装或者少装5%,装货港韩国安山(ONSAN),买方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信用证得在提单签发之日起90天以美元按发票金额支付。信用证下跟单文件为商业发票、正本提单、数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等。东海公司根据其与建诚公司、福州吉福石化公司连江东升保税油库(简称“吉福油库”)的长期代理进口协议书,作为建诚公司的开证代理人,在建诚公司向其支付800,000元开证保证金后,于1998年1月16日在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开立了FJ1C9801014信用证。信用证载明开证申清人为东海公司,受益人为东方公司,总金额8乃,000美元,提单签发日起90天按发票金额付款,装船港韩国安山,目的港中国福州,
5、货物为轻柴油,数量5,000吨(5%),单价CFR175美元。1998年1月20日,双龙公司签发了NO.1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为东方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人为东海公司,船名“光勇”轮,装港韩国安山,卸货港福州马尾,装轻柴油5,234.71吨。提单由船长PARKKI1NAM签发。1998年1月27日,托运人东方公司传真给双龙公司,要求双龙公司在未收到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光勇”轮所载轻柴油中的3,034.71吨交付给福州明达电力开发公司(简称“明达公司”),其余2,200吨交付给吉福油库,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缺失由东方公司负责。同日,双龙公司向其福州港船舶代理人即福州外代下指令,要求福州外
6、代将“光勇”轮货物放给明达公司、吉福油库。福州外代在收到船东电话指令后,于当日开出两张小提单,准予明达公司、吉福油库提取上述货物,货物已凭小提单提走。1998年2月9日,东海公司依照信用证的约定,向开征行承兑赎得包含上述No.1号提单在内的全套单证。1998年2月12日,东海公司持正木提单到福州外代处提货时,得知福州外代已无单放货。此后,东海公司多次向放货人、提货人追讨。2月19日、3月28日建诚公司给东海公司出具承诺书,表示货物已由其于1月28日提货报关,除其已付800,000元保证金外,其将向东海公司支付开证费I1169元,承兑费11,505元,改证费200元,东海公司开证手续费76,26
7、3元及货款,但建诚公司未履行承诺。1998年4月10日,东海公司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998)榕经保字第10号、第11号裁定书裁定冻结建诚公司银行存款6,902,553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裁定止付受益人东方公司的FJ1C9801014号信用证项下875,000美元,上述措施均未能保全到有关财产。1998年4月22口,东海公司与东方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将本案信用证的付款期延长至1998年7月15日。1998年4月25日,东海公司与东方公司、建诚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再次明确信用证的付款期为同年7月15日,并约定:建诚公司将其储存在吉福油库的大约6
8、,000吨柴油的所有权转让给东海公司,东海公司同意在1998年6月15日前,只拥有这批柴油的所有权,不实质处分这批柴油,6月15日前建诚公司须付清相当于916,074.25美元的人民币以赎同这批油,否则东海公司可将油出卖以收回上述款项。1998年4月27日,东海公司以其与东方公司就有关问题达成协议为由,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止付信用证的裁定,解除财产保全。1998年5月18日、7月13日,东海公司通过其律师两次向双龙公司发索赔函,要求双龙公司因无正本提单放货赔偿原告货款与利息缺失。东海公司上述追偿行为未取得任何效果。1998年7月20日,开证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对外支付本案信用证项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被困 电梯 40 分钟 物业公司 道歉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