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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总则二、劳务合同三、薪资福利四、管理制度五、附则六、附件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总则(一)、本着对劳务工作人员负责,对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在劳动法与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指导下,经行劳务派遣工作。(二)、本公司的所有劳务派遣原则上本着自愿,自主,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在派遣过程中的劳务纠纷,由本公司与用工单位与劳务工作者双方协调解决,在派遣工作务工之中劳务工作者在工作期间出现的违法行为,经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三)、所有参与劳务派遣的员工,务必与本公司签署安全责任管理书,遵守本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
2、管理。(四)、劳务派遣的意义历史与实践证明,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模式以其特有的优势帮助用人单位规避了诸多风险,节约了很多成本:4.1、劳务派遣企业立足行业服务,与有关行业的用工需求相结合,帮助用工单位解决大规模用工问题,降低了企业的人才选用成本;4.2、劳务派遣企业对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服务,减少了用工单位的管理幅度与难度,有助于提高其人力资源管理效率;4.3、采取劳务派遣能否有效对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转移与承接,这里的风险包含劳动关系管理带来的法律风险(如劳动争议等),也包含人才使用与管理的成本费用等经济风险(如企业职工的老龄化成本)。(五)、劳务工的基本权利与义务5.1 劳务工的基本权利5
3、.1. 1.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1.3.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5.1 .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5.2 劳务工的基本义务:5.2.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制度;5. 2.2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日常管理;6. 2.3国家法律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二、劳务合同所有求职者都务必签署务工合同,务必遵守合同约定的细则规定,务必遵守用工方的管理之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安排,否则单方面按照违反合同之规定处理,合同细则注明之条款除外。劳务合同见附三三、薪资福利(一)薪资待遇:所有参与劳务派遣的求职者在同一工作单位,原则上是同一薪资标准,在派遣中由
4、于用工单位要求的特殊工作岗位或者者特殊工种的求职者将会根据工作性质不一致,对薪资进行适当调整。(二)福利待遇原则上是按照用工单位的福利标准进行,由本公司与用工单位进行进行沟通与处理。四、管理制度(一)基本行为准则1、着装及礼仪6.1 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按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岗位要求着装,保持衣冠、头发整洁;6.2 上班前与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公务接待除外);13谈话时态度要与蔼,使用文明用语;14注重礼仪,讲究文明礼貌,自觉保护用工单位的集体荣誉与对外形象。2、基本行为准则2.1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者聊天;2.2 应当致力于保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进行任何干扰与破坏工作秩序的行为;
5、2.3 保护平等、信任、协作、健康的员工关系;2.4 自觉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熟悉业务,高效率的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2.5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吸烟、聊天、高声喧哗;2.6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盗用或者非法挪用用工单位的财物;2.7 严守用工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集体利益,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工单位经营状况,更不能越权签署任何文件、合同;2.8 公私分明,不得利用用工单位资源谋取私人利益;2.9 未经批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在外兼职。3、安全3.1 具备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3.2 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要确保窗户、电源、水源的关闭,确保锁好大
6、门;3.3 发现可疑分子要及时报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办公室财物搬出室外;3.4 假如发现用工单位或者个人财产被盗,应及时汇报。4、派遣人员应自觉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服从工作安排。5、用工单位实行的标准工时制或者综合计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应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审批。6因工作需要,派遣员工需要加班的,由用工单位按加班审批程序确定加班事宜。7派遣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7.1 无正当理由不同意或者不完成工作任务的;7.2 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按旷工1天处理;7.3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7.4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
7、续或者请假手续不完善的。(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管理规定1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单位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2工作纪律2.1、 劳务工作者应遵守单位工作制度,加强纪律性,按照单位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2、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打闹嬉戏、电话闲聊,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打游戏、网聊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情况。违反者,给予批判教育。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罚金处分。2.3、 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安排职工的工作,对不服从安排与调整、无理取闹、消极对待或者擅自离岗不
8、上班的,视情节按照旷工或者给予罚金处罚。2.4、 劳务工作者要积极参加用人单位举办的各项活动,对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集体活动及单位安排的其他活动的,按旷工处理。2.5、 劳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离开工作岗位应及时请假并告知驻厂管理人员。3考勤制度3.1,考勤要紧考察劳务工作者在用人单位上下班时间及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脱岗与旷工情况。我公司对劳务工作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考勤为准。3.1.以用人单位的编组进行职工考勤。由用人汇总后,通报我公司驻厂管理人员。3.3、驻厂管理人员务必认真负责的核对好考勤表,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考勤应当逐日进行,准确反映、严格登记下列内容:3.3.1劳务工作
9、者每日上、下班时间;3.3.2休假的类别、日期;3.3.3公差、学习等时间;3.3.4迟到、早退、旷工的时间。3.4、劳务工作者要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是迟到。在上班时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早退:3.4.1早于规定时间下班的;3.4.2擅离岗位职守的;3.4、 3不参加应当参加的公益、集体活动,又不报告用人单位领导而自动离岗的。3.5、 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劳务工作者,应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一定的纪律与经济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3.6、 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50元;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
10、过5次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经教育无效,长期迟到、早退的,每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3.7、未经领导批准擅离职守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超过半天以上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旷工:3.7.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准而不上班的;3.7.2无正当理由超过假期一天以上的;3.7.3请假有虚假情形经查实的;1.7、 4其他违反劳动纪律不上班,情节严重的。1.8、 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八天工资,旷工超过三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连续旷工超过五天视为自动离职,本公司不予结算任何薪资。1.9、 对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按规定给予哺乳时间。每天上午上班与下午下班可分别推迟与提早三十分钟,也能够上班推
11、迟一小时或者者下班提早一小时。1.10、 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纳入对劳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全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能评选先进,年度考评不能评鉴为优秀等次:3. 10.1迟到或者者早退二十次以上的;4. 10.2事假十天以上的;5. 10.3旷工一天以上的;3.10.4病假三个月以上的。4、休假规定(原则上按照用人单位休假规定执行)附常规休假规定(只能够借鉴)见附件四(三)劳务派遣人员奖惩规定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与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本奖惩措施在于本公司更好的监管输出的劳务工作人员人员在用工单位的履行职责与智能,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与用工单
12、位建立良好地双扁工作关系。本简称规定与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中奖惩措施双重作用于劳务工作人员。1、奖励:本公司设立下列奖励方法:1.1 用人单位与本公司通报夸奖;12奖金奖励;13晋升提级。1.2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金奖励:12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122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派遣期间无出现任何责任事故;123 .完成派遣任务,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为公司争取荣誉与好评奖励5-50元/次;12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奖励1001000元/次;125.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驻厂管理人员做好劳务
13、工作者的思想工作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奖励10-1000元/次;126、在每次劳务工作阶段性结束之后经行量化评比,在整个劳务工作阶段中表现突出者公司给予物质奖励与职务晋升双重奖励。1.3、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1.3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者主场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单位提名;1.4 .2驻厂管理人员汇报并通过管理部门审核;13.3.公司总经理批准。2、处罚2.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判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辞退、开除等处分:2.1.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与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缺失或者不良影响的;2.12经
14、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不服从用工单位与驻厂管理人员的管理。没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2.13.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2.14,拒不执行公司与用工单位决定的,干扰工作的;2.15 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缺失的;2.16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者经济缺失的;1.1.1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缺失的;2.1.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2.1.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者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2.1.10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者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2.1.11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者影响稳固的;2.1.12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者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2.1.13 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3、给予员工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务必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征求驻厂管理人员意见,并同意受处分人进行申辩。4、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5、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同意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表现良好的可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分。(四)劳务工(暑期工)管理规定关于劳务工(暑期工)的现场管理特制定下列管理规定:1、正常上班时间,按照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执行;下班后管理遵照本制度进行。2、正常上班期间,每月不放假的基础上能够酌情按照上班强度请假四天,所有劳务工不得无故请假,非病假或者者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照旷工计算,旷工一天扣除一天的正班(8小时)工资。如的确由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管理者协商用人单位根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