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运行风险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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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运行风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防范、控制、化解、处理学校发生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学校的长治久安,根据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依法治校一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依据)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学校风险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全面防控”的方针,积极降低并预防教育教学、党政管理、经济运行、后勤服务等领域的风险,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各项合法利益,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思想)第三条学校运行风险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的逐级风险管理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运行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协助校长做好学校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部门风险管理的领导责任。(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副校长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其职责为:(管理机构)(一)研究、部署、领导、协调全校风险管理工作;(二)制定风险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三)分析全校风险管理形势,研究解决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建立风险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
3、其它风险管理工作。第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职责)(一)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校各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三)组织全校运行风险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四)组织协调全校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承办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六)承办风险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制定、完善以下运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制度架构)(一)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流程及标准;(二
4、)门卫、值班、巡逻制度;(三)重要部位、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四)消防.、交通、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五)学校经济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六)干部提拔、使用及监管制度;(七)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八)印信管理制度;(九)外事管理制度(十)保密管理制度;(十一)涉外风险管理制度;(十二)大型活动、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十三)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十四)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五)教职工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十六)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十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十八)事关学生安全的重要信息告知制度;(十九)安全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制度;(二十)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等管理制度;
5、(二十一)信息网络管理制度;(二十二)维护内部稳定管理制度;(二十三)风险的分析、分类、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二十四)其他风险管理制度。第七条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对学校运行风险管理负有以下职责:(师生职责)(一)加强法律、校纪的学习,增强法制纪律观念;(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他人和学校的合法利益;(三)及时向学校及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及与学校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风险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校园安全的风险事故情况;(四)遇有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全事故案发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治
6、疗。第二章政务运行管理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干部选拔制度,切实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领导干部,干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干部日常的培养、考核,切实保证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干部管理要求)第九条人事部门依法签订聘任合同,科学制定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民主、合法、公平的原则做好人员技术职务晋升、评优、年终考核、奖惩等工作,依照国家规定要求缴纳各种保险,防止人事管理中的违法及纠纷风险。(人事工作要求)第十条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履职和经济活动监管,依法做好科级以上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任前、任中及离任审计,防止出现贪腐及渎职风险的发生。(纪检监察要求)第十一条外事部门
7、要加强对外籍教师的教育与管理,经常深入课堂检查外教授课情况,发现有反动或不当言论要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要予以辞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外事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校园网、校报、公示栏等宣传平台的监管,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证舆论导向的正确、合法。(对外宣传要求)第三章经济运行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经济运行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进行全面控制,职能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流程,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过问本部门工作,确保不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力而给学校经济运行造成损失。(经济运行内控制度约束)第十四条学校一切收入、支出
8、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预算。财务部门要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将实际执行数据与预算对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预算管理)第十五条学校机构设置和涉及财务工作相关部门内部岗位设置要明确工作职责权限,保证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预算管理、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内部监督管理等不相容的关键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机构、岗位设置不相容管理)第十六条学校采购计划提交部门(物品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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