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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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升号I11152127011613339E/202310-00033组配分类I政府文件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主题导航综合政务信息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鄂政字(2023)239号关键词I内容概述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旗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鄂伦春自治旗企业用地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加快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0月9日鄂伦春自治旗推进企业用地不动
2、产登记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鄂伦春自治旗企业用地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加快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成文日期I2023-10-09发布日期I2023-10-0915:05废止日期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旗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鄂伦春自治旗企业用地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加快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
3、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0月9日鄂伦春自治旗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鄂伦春自治旗企业用地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保护企业财产权益,加快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自然资字(2023)391号)文件要求,结合鄂伦春自治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
4、会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本着尊重历史和“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旗内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集中办理原则,旗人民政府承担解决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全力推进,一站式集中办理。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和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过程,结合项目开工时出台的相关政策,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坚持尊重现状、不回避矛盾,妥善处理历史问题。坚持先易后难、分类解决原则
5、。建立问题台账,区分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分批次、分类别,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坚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责与保护当事人权益相区分原则。对于历史遗留的登记权属材料不全项目,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以函代证”“容缺受理”的原则,将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作为权属来源要件,办理不动产登记。(三)组织结构由原鄂伦春自治旗妥善解决国有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调度、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增加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鄂伦春自治旗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企业用地排查工作。(具
6、体组成人员见附件)(四)工作范围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的工作范围是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现已投入使用的企业用地。对自治旗全部企业逐一排查,形成问题台账。(五)工作安排1. 2023年10月20日前:各乡镇政府完成问题台账建立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 2023年11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问题原因梳理、明确责任部门;3. 2023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各部门联办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登记发证。4. 2023年底前,实现自治旗国有土地上已建成的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应办尽办”。二、工作措施为加快企业用地手续办理,现就推进解决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以下措施:(一)因
7、无建设审批手续及权利凭证的自建企业用地,以及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等影响不动产登记的,能够证明在2015年12月31日前建设,在符合现行城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报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后,旗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但不违反强制性内容的,报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后,旗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由旗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审查意见,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依据规划核实意见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2015年12月31日后建设,在符合现行城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行政处罚处理后,补办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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