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暂行办法.docx
《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暂行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2328号红山区、松山区、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2023年4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赤峰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赤峰市中心城区(包括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内城市道路两侧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以下
2、简称退红线区域)是指临街建筑外墙或围墙(栏)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的区域,是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场所。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退红线区域管理的综合统筹调度工作,适时开展退红线区域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负责退红线区域城市管理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退红线区域的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退红线区域的建设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退红线区域的绿地管理,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退红线区域的停车秩序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管理工作。第五条退红线区域应对外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退红线区域的用途。第二章规划建设管理第六条中心城区新供地的临街地块,自然资源主管部
3、门须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土地使用权人要将通过竣工验收的所属退红线区域移交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维护,向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第七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核临街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根据建设内容统筹道路红线内外空间营造,加强竖向设计和交通组织,合理确定并有效衔接建筑物首层楼地面高程(建筑正负零)、退红线区域高程、城市道路高程。明确临街地块的规划绿地界线,出入口方向、位置、宽度,停车泊位数等经济技术指标。为确保退红线区域的景观建设统一协调,新建项目除住宅小区、学校、军事、政法、保密、文保、宗教等确需
4、封闭管理的可采用通透式围墙(栏)外,不得规划设计建设围墙(栏)。退红线区域确需建设执法岗亭、公益岗亭、通讯塔杆、管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必须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许可,并按照审定的设计方案依规进行建设。第八条临街地块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按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与建设工程一并报送施工图审查。退红线区域施工图设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赤峰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设计规范要求。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同步签订用地范围内退红线区域等附属工程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做到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第十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赤峰市 中心 城区 临街 建筑 红线 区域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