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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百镇建设”实施以来,全省IOO个重点镇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镇容镇貌整治以及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准确掌握实施百镇建设工程取得的绩效,全面总结百镇建设的有益经验做法,为“十三五”时期小城镇建设战略提供有效的支撑,省厅决定开展“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以百镇建设近期规划为依据,扎实做好百镇建设评估总结,推动全省小城镇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目标任务依据全省“双百”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山西省百镇建
2、设实施标准和山西省百镇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参对照各类“十二五”小城镇建设专项规划和各重点镇近期建设规划,开展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形成百镇建设评估报告,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百镇建设的主要成效及经验,分析“百镇建设工程”面临的新问题、新特点,提出“十三五”小城镇建设的思路、目标、对策建议,回答和解决好重点镇后续如何发展,以及怎样以重点镇建设带动全省小城镇的发展等问题。三、主要工作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分为4个阶段,主要任务是:1、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省级评估工作领导组,完成实施方案、评估技术方案的制定,拟制重点镇自评报告模板及主要内容说明,起草下发评估工作通知。2、实施评估阶段:各重点镇开展自评,各市住
3、建部门撰写本级百镇建设情况报告,省级组织相关人员按每市2-4个重点镇进行现场调研。3、分析汇总阶段:省级专家组汇总梳理各镇情况,归纳提炼百镇建设成效。4、形成报告阶段:省级专家编写评估报告初稿,评审修改后形成百镇建设评估报告。四、方法步骤1、省厅组织制定报告编写技术方案,列明报告提纲,针对性地制定重点镇自评报告模版,并下发各市。(2月底前完成)2、省厅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培训,讲解评估方式及自评报告填写标准,统一评估模式。(3月中旬前完成)3、各市住建部门组织指导各重点镇填写自评报告,完成初审工作,形成本市百镇建设评估报告,按时报送省厅。(3月底前完成)4、省厅根据各市报送资料,组织专家选择不同发
4、展类型、不同经济状况的镇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组织民意调查,实地印证各镇建设情况,进一步摸清现状及底数。(4月底前完成)5、省级专家对重点镇自评报告和现场调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百镇发展现状,分析取得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十三五”小城镇发展思路建议,形成百镇建设评估报告初稿。(5月底前完成)6、省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百镇建设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书面报省政府批示。(6月底前完成)五、推进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住建厅总规划师翟顺河担任,村镇处副处长郭创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市住建部门分管领导组
5、成。下设保障组和技术组。保障组成员由村镇处张晋耀、张斌及各市村镇科长组成,主要负责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拟制各类方案,组织调研活动的安排,做好省、市、县、镇之间的沟通协调。技术组组长由太原师范学院郭文炯教授担任,副组长由省规划院乡村所程俊虎所长担任,成员由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和太原师范学院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评估资料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编写工作。(二)把握评估标准,内容翔实准确。省厅组织有关专家与各市住建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讲解重点镇自评报告填报要求,明确各项指标填报标准。各市要对有关县和重点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统一填报标准,并加强对各重点镇自评表的审核,确保重点镇报送数据真实有效。(三)落实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推进。百镇建设绩效评估各项工作要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进度,并在实施中严格落实。各市、县、重点镇也要按照省厅进度要求,明确任务时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估工作按时完成。(四)注重搞好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涉及省、市、县、镇四级,涵盖了规划编制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城镇风貌塑造、群众满意度等多方面内容,时间紧,工作量大,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