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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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对原料、包材、半成品、产成品、成品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或投入使用。对产品进行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错误使用。2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料、包材、半成品、产成品、成品。3职责质量管理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4工作程序4.1 原材料及半成品放行管理4.1.1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使用由质量管理部QA主管根据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报告的质量评价结果,作出“准予使用”、“限制使用”或“不准使用”决定,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4.1.2 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合格的,应作出“准予使用”决定;4.1.3 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个别非关键
2、项目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不合格、符合下述条件者,可作出“限制使用”决定,并注明限制使用的注意事项,限定使用的说明应写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表上。4.1.4 原辅料的不合格个别非关键项目(如水份)经适当的加工处理(烘干)后,其质量标准可达到合格的,不会影响产品质量。4.1.5 不合格个别非关键项目的辅料、包装材料用于特别生产用途,但必须不影响产品质量时。4.1.6 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不合格者,应作出“不准使用”决定。并按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处理。4.1.7 趋势分析:为便于与过去的检验结果比较,并对供货单位供货的质量稳定性有较全面的了解,应制订每
3、种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检验台帐。4.1.8 经QC质检员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发放“合格标签”,由巡检QA粘贴,可准予投入下工序生产。4.1.9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半成品,应作出返工或销毁处理意见,并由QA将处理意见及时转交生产部相关人员,并监督执行。4.2 产成品及成品放行管理4.2.1 每批产品放行前,质量管理部要收集审核一切与该批产品相关的物料、生产、包装、检测、验收、监控等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可签名放行,否则不准放行出厂。4.2.2 产品放行前审核工作由质量管理部QA主管及QC主管负责,QA在线巡检员负责成品的入库验收审核和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批记录的审核,QC主管负责该批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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