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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一般规定总的要求1.1.1 焊接工程应按DL/T868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必要时应编制焊接施工措施文件。1.1.2 焊接接头质量检验应根据部件工况条件和质量要求分类。1.1.3 焊接人员考核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1.1.4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DL/T5210.5的规定。1.1.5 汽包、汽轮机铸钢件、汽轮机叶片、轴颈、轴瓦巴氏合金、阀门等重要部件焊接或焊接修复应分别符合DL/T734、DL/T753、DL/T905DL/T1927、DL/T1621的规定。1.1.6 电力钢结构、母线、凝汽器管板焊接应分别符合DL/T678、DL/T754、DL/
2、T1097的规定。1.1.7 焊接工作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环保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1.2企业及焊接人员1.2.1 承担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的施工、监理、检修和相关工作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a)具有国家认可的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单位资质,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b)企业质量体系中应对焊接工程管理有明确的规定,焊接工程中,质量体系应有效运行,确保焊接工程的质量;c)指定焊接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的技术、质量及安全工作;d)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焊接施工、检验装备和人力资源条件;e)施工和监理企业应经常组织焊接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1.2.2 承担火力发电厂焊接工程的焊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2.2.
3、1焊接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焊接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b)焊接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1年的专业技术实践;0焊接工程中担任管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焊接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2.2.2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3年及以上实践经验;b)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证书。1.2.2.3焊接检验、检测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DL/T675的规定参加考核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b)从事金相、光谱、力学性能检测的人员,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
4、格;c)焊接检验、检测人员的证书应在有效期内;d)评定检测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资格。1.2.2.4焊工与焊机操作工应具备下列条件:从事焊接工作的焊工和焊机操作工应按照DL/T679的规定参加焊工技术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书。1.2.2.5焊接热处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焊接热处理操作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b)焊接热处理技术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经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1.2, 2.6焊接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焊接工程监理人员应有不少于五年的焊接专业技术实践;b)焊接工程监理人员应经过焊接专业技术培训。1.2.3焊接人员的基
5、本职责1.2.3.1焊接技术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工程质量方针,掌握工程概况,组织并编制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b)组织并参与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拟定焊接技术措施,组织现场焊接练习,确认焊工能力;0在施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工程中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d)参与焊接质量验收;e)记录、检查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本专业工程竣工技术文件的移交,组织进行焊接工程专业技术总结。1.2.3.2焊接质量检查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编制焊接质量验收项目和实施计划;b)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确认有关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c)确定受检焊缝或检验部位,检验外观质
6、量,负责工程质量统计,并按照DL/T5210.5开展工程质量验收;d)掌握焊工技术状况,检查焊工合格证件。对作业质量不稳定的焊工有权停止其焊接工作;0有权建议焊工技术考核委员会吊销焊工合格证书;f)及时积累和汇总焊接质量检查资料,整理焊工质量档案,配合整理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并移交。1.2,3.3焊接检验、检测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按照指定部位和委托内容根据本文件进行检验、检测,做到检验及时、结论准确、及时反馈;b)填写、整理、签发和保管全部检验记录;配合有关人员整理、移交专业工程竣工技术资料;c)对外观不合格或不符合无损检测要求的焊缝,可拒绝进行无损检测。1.2.3.4焊工与焊机操作工应履行下
7、列职责:a)按照DL/T679规定的合格项目适用范围从事焊接工作;b)熟悉并执行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0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质量自检,及时填写自检记录;d)当作业条件与焊接工艺、作业指导书规定不符时,应停止或拒绝施焊。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停止施焊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处理。1.1 .3.5焊接热处理人员职责应按照DL/T819的规定执行。1.2 .3.6焊接工程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编制焊接工程监理规划;b)根据合同、标准和质量目标审查施工单位的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焊接施工方案、措施等;C)确认施工单位焊接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监督施工单位的
8、焊接人员的履职情况;d)确认现场设备的完好率;0确认现场焊接过程、焊接工艺,焊接材料对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f)组织焊接工程质量验收,监督不符合项的整改;g)审查施工单位所移交焊接资料的完整性。1.3 材料1.3.1 钢材1.3.1.1 钢材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进口钢材应符合合同规定。钢材应附有材质质量证明书。首次使用的钢材,焊接工艺评定前应收集其焊接性资料和焊接、焊接热处理以及其他热加工方法指导性工艺资料。1.3.1.2 工程代用材料应经过设计批准。工程中使用的临时材料应符合431.1的规定,并应经过工程技术负责人的批准。1.3.1.3 钢材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13、GB/
9、T5310等标准的要求,电厂常用钢材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见附录A。1.3.1.4 对钢材材质有怀疑时,应按照该钢材生产批号进行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和力学性能检验。1.3.2 焊接材料1.3.2.1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工况条件和焊接工艺评定结果选用。1.3.2.2同种钢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条件:a)熔敷金属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与母材相当;b)焊接工艺性能良好。1.3.2.3异种钢焊接材料选用应符合DL/T752的规定,选用时也可参照附录B。1.3,2.4焊接材料的质量应符合GB/T5117、GB/T5118、GB/T983、GB/T8110、GB/T39279、GB/T3
10、9280、GB/T29713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用于承压设备的焊接材料还应符合NB/T47018.2、NB/T47018.3的规定。焊接工程中使用的进口焊接材料应在使用前通过复验确认其符合设计使用要求。常用焊条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常温力学性能见附录C。常用焊丝的化学成分参见附录D。1.3.2.5埋弧焊焊丝、焊剂的型号和熔敷金属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293或GB/T12470的规定。1.3.2.6鸨极氮弧焊使用的鸨电极应符合GB/T32532的规定。1.3.2.7首次使用的新型焊接材料应由供应商提供该材料熔敷金属化学成分、常温、高温等力学性能、下临界温度转变点Aci、指导性焊接工艺参数等技术资料
11、,经过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3.2.8焊接材料存放、管理应符合JB/T3223的规定。焊条在施工现场二级库存放不宜超过半年。对焊接材料质量产生怀疑时,应重新做出鉴定,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1.3.2.9焊条、焊剂在使用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烘焙,重复烘焙不应超过两次。焊接受监部件的焊条,使用时应装入温度为80110的专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1.3.2.10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锈、垢、油污。1.3.3焊接用气体1.3.3.1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氮气、二氧化碳等保护气体应符合GB/T39255的规定。1.3.3.2气焊使用的乙快气体应符合GB6819的规定。1.3.4 焊接与切割用保护气体应符合GB/T39255的规定。1.3.5 焊接工程中使用的其他气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1.4设备1.4焊接、热处理、检验检测设备及仪表应定期检查,计量校验部分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1.4.2焊接设备、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确认与承担的焊接工作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