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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校园值班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全院校园稳定安全值班工作,落实值班责任制,保障信息畅通和财产安全,及时处理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生活秩序正常,根据系统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带班暂行规定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一、值班范围(一)学院领导带班每天由一名学院领导带班,全面负责学校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稳定安全,指挥各级值班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或突发事件。(二)学院及校区总值班各校区设置总值班,学院总值班兼本校区总值班。每天夜间安排一名处级干部作为总值班;正常工作日白天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总值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白天由机关各
2、部门工作人员轮流担任总值班;寒暑假学院统一另行安排总值班。各校区视本校区人员构成情况,参照学院总值班安排,协调安排本校区总值班。(三)二级院(系)和部门值班二级学院(系)每天必须安排一名领导带班,一定数量的行政人员和辅导员值班,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可适当减少。宣传部、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图书馆、教育技术与实训中心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寒暑假期间值班根据学院统一要求另行安排。其他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夜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开学和新生报到期间各部门都要安排值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值班工作另行安排的,以学院通知为准。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单位及岗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不纳
3、入值班人员管理。本规定所指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二、值班职责(一)学院领导带班工作职责1值班工作实行学院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学院的校园稳定安全工作。2 .带班领导负责组织、排查学院稳定安全隐患,妥善协调处理带班期间全院校园稳定安全有关问题,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做好现场处置工作。3 .带班领导要求24小时在校带班,负责检查学院、校区和全院各单位值班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4 .带领相关值班人员检查全院稳定安全工作情况,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 .做好与其他带班领导的带班交接工作。(二)学
4、院总值班人员职责1值班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按值班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期间不脱岗、顶岗、提前离岗。6 .不得擅自调整值班安排,特殊情况调整须经当日带班领导同意后报稳定安全办公室备案。7 .督查各单位值班人员按时签到,抽查其他校区的值班在岗情况。8 做好文件、传真接收和电话接听登记事项,紧要情况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汇报。9 .做好对学院各单位值班工作的全面检查。10 妥善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校园稳定安全有关问题。11 如实、认真填写夜间值班情况汇总表或节假日值班情况登记表。12 .做好与次日总值班人员的交接工作。13 保持学院总值班室的整洁卫生。(S)部门(单位)值班人员工作职责1 .负责处理
5、有关业务及学校紧急、临时性工作。2 .接待处理学生、家长和校外单位的来电、来访。3 .对本单位安全防范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或报告各类安全隐患。4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有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总值班或带班领导报告。(四)二级院(系)值班人员工作职责1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视与走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或管理工作。5 .巡查学生宿舍内外安全、卫生状况,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解决或汇报学生所反映的问题或困难,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6 .检查督导学生晚自习情况和按时熄灯就寝情况。7 .预防和处理夜晚学生中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
6、件时要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维持秩序或控制事态发展,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8 .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五)水、电工和司机值班工作职责1 .保障教学、工作、生活用水、用电、取暖的正常供给。2 .负责水、电、暖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置。3 .负责节假日值班通勤保障,保证学院正常教学及生活用车需求。4,负责突发事件,尤其是晚间及节假日全天的公务用车需求。三、值班时间(一)学院领导带班正常工作日夜间:18:00一次日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8:00一次日8:00。(二)学院(校区)总值班白天:8:0018:00;夜间:18:00一次日8:00。(
7、S)各部门和二级院(系)值班正常工作日夜间:18:00一次日8: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8:00一次日8:00;四、值班人数(一)学院总值班白天:正常工作日1人,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人,寒暑假2人;夜间:1人。(二)二级院(系)和部门值班二级院(系)带班1人,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值班人员1人,学生人数IOOO-2500人值班人员2人,学生人数2500以上值班人员3人;部门(单位)值班人员1人。(S)工勤保障值班值班室工作人员1名,值班司机1名,水工、电工各1名。(四)特殊时期值班按学院要求统一安排值班人员。五、值班管理(一)学院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党政部门处级干部总值班、部门和二级院(系)
8、值班工作制度。(二)带班领导、总值班及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沟通联系,实行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三)带班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值班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特别要注意对实行轮岗工作制的单位及岗位进行检查,及时通报讲评值班值勤情况。(四)带班、值班人员,夜间必须住校。夜间总值班人员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者不能按时到岗,原则上安排本部门科级干部代替值班,同时必须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五)各部门单位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于当日19:0020:00各自到总值班室签到,不得代签。(六)宣传部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舆情监控,做好监控记录,重要情况及时向学院总值班室、稳定办报告。(七)各级值班人员要认
9、真学习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熟悉其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各值班单位按月制定值班工作安排,提前2个工作日分别报送稳定办和学院总值班室。六、值班要求(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二)不得由非本部门工作人员顶替值班。(S)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顶班替岗。(四)及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问题,对突发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五)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利用值班电话闲聊。(六)做好值班记录,对重要事件必须详细记录发生和处理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报告。(七)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未尽事宜需要接班人员处理的,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七、值班费标准学院对各类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补助费
10、。当日轮班、加班人员和值班工作重叠的,轮班人员按50%标准发放值班补助;加班人员按学院加班管理有关规定领取加班补助,不再报领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具体标准为:暑假、正常工作日:8:0018:00时段20元/次,18:00一次日8:00时段20元/次。寒假、双休日:8:0018:00时段30元/次,18:00一次日8:00时段20元/次。法定节假日:8:0018:00时段40元/次,18:00一次日8:00时段40元/次。水电工6元/天,值班司机执行当日带班领导带班费标准。特殊情况值班补助标准,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按会议决定执行。八、值班费审核、发放程序校本部值班人员的值班费,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值
11、班人员在学院“值班情况登记表”上的签到信息,统一按部门(单位)进行整理、汇总、造表,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持表到财务处按规定流程核报。其他校区值班人员的值班费,由各值班单位按学院值班补助费核算表(详见附件1)进行整理、汇总、造表,经值班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再持表到财务处按规定流程核报。有轮班工作性质的部门值班人员值班费,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值班情况登记表”上的签到信息将该部门的值班情况整理、汇总、造表,经人事处会签、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该部门工作人员持表到财务处按规定流程核报。各值班单位每两个月报领一次值班费,党政办公室于单月上旬对前两个月值班费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财务核报程序。无故延误的部门将不予审核。九、值班考勤纪律(一)值班人员违犯值班规定的,扣发值班人员当天(当次)值班补助,并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处理。(二)值班人员私自安排别人代替值班,或者由他人在总值班室代为签到的,扣发值班人员当次值班补助。(S)由于值班人员过失,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除当月值班补助,学校视情况要求当事人予以理赔。(四)由于值班人员过失,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十、附则1 .本规定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稳定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与工作要求与此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