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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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公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房使用效率,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房是指除教职工住宅和教师周转公寓以外的产权隶属我校的各种用房及其附属建筑,无论其建设资金来源及所处地域如何,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三条学校公房使用遵循分类管理、定额配置、动态调整、超额收费的原则,建立完善公房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以提高公房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公房资源合理配置。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对公房实行学校与二级单位两级管理体制。学校为公房一级管
2、理主体,负责全校公房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包括机关各处(部、室)、院(部)、直属机构,作为二级管理主体负责本单位公房使用和日常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公房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人事处、工会、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办公室、后勤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授权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职能包括:拟定学校公房资源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和整体规划;审议学校公房资源管理及调配方案;研究学校公房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审定各单位的公房核算定额;对违规使用公房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理建议等。第六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表学校归
3、口管理全校公房,其主要职责是:1 .执行学校公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工作小组决议。2 .起草公房管理规章制度。3 .负责受理二级单位的公房需求,组织定额核算和需求论证,提出公房配置和调整建议方案。4 .负责全校公房实物账管理、权属登记和处置工作。5 .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公房使用和管理情况。6 .负责全校公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维护等。第七条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公房的管理使用、信息维护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统筹安排使用本单位公房。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公房管理规定。第三章公房分类与定额第八条根据公房的使用性质,学校公房共分六类:(1)党政办公用房;(2)院
4、(部)教学科研用房;(3)公共服务用房;(4)后勤保障用房;(5)经营性用房;(6)预留发展和周转用房。第九条校党政办公用房是指学校党政机关管理部门、直属机构使用的公房,包括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包括档案资料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及特殊业务用房(包括保密室、专用谈话室、开标室、文印室及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其中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纳入定额用房面积。1学校党政机关人员办公用房标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按部门在职职工人数核定。具体标准如下:职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及以下配备标准(曲/人)3024181292.辅助用房按照部门在编人数及4布/人标准核定,最高不超过80m2o学校鼓
5、励资源共享,多单位共用会议室等不纳入部门定额面积。7 .特殊业务用房,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部门申请,由公房管理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不纳入部门定额面积。第十条因实际工作需要跨校区办公的部门,根据部门申请,由公房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考虑,临时配置,暂不纳入部门定额面积。第十一条院(部)教学科研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包括院部党政、教师办公)、教学实验用房、科研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学校根据使用单位规模及其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核定其教学科研用房定额面积,按大学教学院(部)公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十二条公共服务用房是指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使用的公房,包括公共教室、图书馆、创新创
6、业、档案室、学术活动中心、教工活动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网络机房、体育场馆等,学校对公共服务用房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有效利用,暂不核定此类用房定额面积。1 .公共教室数量根据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需求核算。教室是指用于课堂教学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安排教学任务、课程表上可查实的公共用房,房间内有讲台、桌椅、黑板或多媒体等设备。公共教室的调配和使用管理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公共教室实行在校内免费使用,只能用于教学,使用率不高时,学校将适当调整部分使用功能。2 .图书馆、创新创业、档案室、学术活动中心、教工活动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网络机房、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用房面积根据其公共服务性质、工作任务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
7、学条件指标进行分类控制,分别由图书馆、创新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团委、信息化处、体育部等部门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后勤保障用房是指为学校师生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公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校医院、开水房、锅炉房、配电室、水泵房等,学校对后勤服务用房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有效利用,暂不核定此类用房定额面积。由后勤处具体管理和使用。第十四条经营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商业用房。产业用房是指学校校属企业使用的公房,参照相同地段市场租赁或评估租金标准,实行有偿使用、契约化管理;商业用房是指经学校批准同意对外出租经营的用房,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五条预留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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