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第一课第四课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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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单元教学设计课题名称第四课时名誉隐私不可侵学校岳西中学授课教师汪亚男一、教材教学内容分析本课时为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的第三目。本单元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主题,第一课围绕民法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展开,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阐述了人身权的法律规定及其使用,重点介绍了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的人身权利,同第一框形成总分结构来层层阐述。本课时重点阐释民法典对于人身权利中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的有关规定,明确公民相关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二、教学目标课标要求:1.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核心素养:1 .政治认同:认同
2、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认同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肯定民法典的价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科学精神:理解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的内涵及其重要性,学会理性分析问题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3 .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明确权利义务。4 .公共参与:监督违法行为,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序参与社会生活,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三、学情分析知识储备:高二学生从初中“走进法治天地”“做守法的公民”“坚持宪法至上”“理解权利义务”“崇尚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学习到高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学习,对我国法治建设有了较深的理解,法治学习需要由碎片化向系统化提升,将学理与实践结合。随着本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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