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十条措施.docx
《汉中市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十条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汉中市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十条措施.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汉中市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十条措施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一、推进在汉高校创新创业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课程体系,深入推行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广创业导师制,支持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聘任国内外科技型企业创始人等为创业导师。高水平指导大学生参与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大学生双创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支持陕西理工大学、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双创示范高校、校外实践基地、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牵头单位:在汉高校。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支持陕西理
2、工大学和国内外知名产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联合建设陕西理工大学科技园和环陕理工创新创业园,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和经济融合。各县区要加强与在汉高校合作,积极为高校技术成果转化提供资源、项目和平台保障,促进高校科研成果在本地转化、师生在本地创业。(牵头单位: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汉中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区政府、陕西理工大学、市科技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二、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的职务技术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8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10%
3、奖励给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职务技术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市级主管部门可组织采取挂牌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10%奖励给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3年后仍未转化的,由市科技局定期对外发布,鼓励持有职务技术成果的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转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在汉高校、科研机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鼓励在汉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工作。支持拥有技术成果的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或现金出资方式,持有企业股权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在基本待遇、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予以支
4、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审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推动在汉高校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在高校设立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专职人员,并将技术成果转化绩效与专职人员收入分配挂钩。(奉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制定汉中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配套文件。发挥离岸孵化器等域外平台的导引功能,携手北京中国科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等域外大院大所,推动域内外联动实现新突破,引导各类科技平台和创新要素聚集。通过秦创原汉中科创中心(西安飞地)、环陕理工创新创业园(秦创原汉中创新促进中心)、秦创原网络平台汉中分站点,将域
5、外高水平创新资源引入汉中创新驱动发展实践,推动域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到我市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区政府、市级园区,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三、引进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围绕全市现代产业体系核心技术攻关及十四五规划重点产业涉及的关键技术和产品,采取揭榜挂帅、科技悬赏制,重点引进支持创新路径清晰、创业成果显著、产品研发基本完成、预期效益明显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团队在我市环陕理工创新创业园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落地转化的,经评估确认后,享受汉中市人才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陕西理工大学、县区政府、市级园区,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四、支持市内重点国有
6、企业建立内部创业制度积极对接中央、省级驻汉企业、科研院所上级单位,联合在汉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开展有效研发及成果转化活动;各县区要支持推进重点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加速企业转型升级。市内重点国有企业要通过开放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等平台及设立专项支持资金和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提高企业内部创新活力,提升产业转型、技术创新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市级园区,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以上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市政
7、府国资委负责)五、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鼓励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在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等专项中予以优先支持。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综合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科技局、在汉高校,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执行省级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给予不超过5%最高500万元奖补政策。(市工信局负责)六、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孵化水平支持秦创原汉中科创中心(西安飞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汉中市 提升 技术成果 转化 能力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