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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租赁服务协议构成协议框架=主协议+岗位协议+租赁员工确认表(IX主协议确定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包括:总则、协议期限、外派员工的管理、甲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人才租赁费支付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协议终止、附则等项目。(2)、岗位协议确定具体岗位的权利义务,包括:岗位情况说明、招聘条件、租赁人数和租赁期限、服务项目、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补充条款等。(3)、租赁员工确认表确定具体外派人员的身份、岗位、租赁期限、试用期限等。注:1、新增岗位时,可增加相应岗位协议,而不须调整主协议2、人员变动时,只需增加租赁员工确认表,而不须修改主协议和岗位协议员工租赁服务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2、电话:乙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户名: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开展人才租赁合作事宜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员工租赁,是指员工与其所属单位(乙方)劳动关系不发生变更,所属单位将员工租赁至员工承租单位(甲方)工作员工承租单位支付员工租赁费的行为。(一)甲方向乙方提出人力资源需求,使用乙方的外派员工,并向乙方支付员工租赁费。(二)乙方根据甲方人力资源需求和岗位说明,通过招聘和员工外派,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并向甲方收取人才租赁费。(三)外派员工是
3、指由乙方聘用并被租赁到甲方工作的员工。外派员工由甲方使用,但其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归属乙方,并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四)员工租赁费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总额,包括员工薪酬福利、保险费用、乙方管理服务费等。第二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人才租赁服务的总协议。其中各岗位服务项目、员工租赁费标准、外派员工岗位工作内容等均以附件形式列示。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协议期限第三条本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双方终止所有岗位人才租赁服务止。任何一方若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助处理有关善后事宜。第三章外派员工的管理第四条外派员工的招聘、录用(一)
4、乙方依据甲方提出人力资源需求数量和岗位说明,通过公开招聘、择优选拔,按相应的比例要求为甲方提供候选人及相关材料。(二)甲方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考核,并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确定录用名单.(三)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时,可注明“外派甲方外派员工”字样;招聘可由甲方协同乙方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四)乙方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用工手续。(五)招聘、录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附加协议协商解决。第五条外派员工培训(一)乙方负责新录用外派员工的公共职业培训,甲方负责外派员工的业务培训及其它在岗培训。(二)外派员工入职培训的考核,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进
5、行。对于培训考核合格者,甲方予以录用并安排工作岗位;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第六条工作时间和考勤(一)甲方按照劳动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外派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实行甲方相同岗位或相近岗位所采用的工时制。(二)甲方负责外派员工的日常考勤、绩效考核和劳动纪律管理,并定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将外派员工的日常考勤、劳动纪律管理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提交给乙方,作为乙方对外派员工核算薪资和考核的基本依据。第七条工资待遇(一)乙方按甲方使用在册外派员工实际人数、出勤、考核等情况为外派员工结算并发放工资(或委托甲方发放),具体标准见附加协议。(二)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应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
6、付乙方相应费用,附加协议另有规定的依附加协议规定执行。(三)甲方停工期间、外派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甲方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第八条保险和福利(一)由乙方为外派员工办理各项保险,费用在甲方支付的人才租赁费中列支。(二)外派员工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三)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外派员工的福利待遇。第九条外派员工的更换和增减(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乙方增加外派员工,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二)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换或减退员工,特殊情
7、况发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三)甲方可以退回外派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外派员工,且不用支付赔偿金,但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1 .外派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外派员工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 .外派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外派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外派员工租赁期满。(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员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并支付补偿金: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2 .外派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
8、行安排的工作的;3 .外派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五)除了本条第三款、第四款所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退回外派员工。甲方退回外派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外派员工时,应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因此垫付的经济补偿金:1、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退回外派员工的。2、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四款第1、2、3项退回外派员工。3、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四款第2项退回外派员工,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条件的,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外派员工以上补助金。4、甲方依本协议第九条第四款第2.3项退回外派员工,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外派员工,应支付外
9、派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代通知金。5、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外派员工在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1)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2)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3)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4)月工资是按外派员工退回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四章甲方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甲方在乙方招聘外派员工前,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力资源需求和岗位说明,并以书面文本格式提交给乙方,乙方据此拟订招聘内容。第十一条甲方有责任加强对人才租赁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沟通,有权向乙方提出外派员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教育督促本单位员工支持配合外派员工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第十二条甲方负责管理
10、外派员工的生产或服务工作,有权对外派员工进行工作指挥、调度,监督和考核其工作质量,要求外派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若有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第十三条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外派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为外派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外派员工服务岗位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十四条甲方如有需要
11、为外派员工统一制作证件和工服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外派员工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员工离职时,由乙方协助收回交还甲方。第十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通过其他公司间接录用乙方外派员工,或擅自将乙方外派员工转为其他劳务机构。在员工入职满一年后,甲方可以择优录用相关员工为正式员工;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外派员工假期福利,并给予女员工享有特殊保护权益。第十七条外派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按工伤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支付医疗期内的工资福利费用,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派员工工伤期内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第十八条在双方认为必要的前提下,甲方可为乙方管理人员免费提供
12、适当的工作场所,作为乙方设立在甲方并与甲方保持日常工作沟通与管理外派员工的日常管理机构。第十九条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后的各项方案)。第五章乙方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乙方应按照甲方面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外派外派员工。外派员工必须具备租赁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和合作性。第二十一条外派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外派员工的人事、劳资、保险等工作。(一)负责与外派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办理各类用工手续。(二)负责建立、管理外派员工档案。(三)根据附加协议协助办理外派员工的
13、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四)负责办理外派员工的各项保险及处理保险理赔事宜。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对工作岗位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以保证该岗位服务人员的安全及工作正常运转。第二十三条乙方应教育外派员工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忠于职守、文明礼貌、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乙方应督促、教育外派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二十四条乙方外派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其他违规操作要求。第二十五条乙方可以根据甲方业务和服务提升的需要,提出有关优化人员配置和业务流程、完善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
14、量、促进业务开展等方面的建议。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派员工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第二十七条外派员工因执行甲方公务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协同处理。第二十八条乙方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到外派员工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派员工之间的关系。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第二十九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甲方外派外派员工;乙方需要调换在甲方服务的外派员工,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第三十条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派员工有关资料,包括花名册、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第三十一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
15、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第六章人才租赁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第三十二条人才租赁费以岗位而划分,详细标准参见附加协议。第三十三条人才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具体支付方式参见附加协议。第三十四条每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政策调整时,需调整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费用,甲方应相应提高服务费标准。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费用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若甲方连续拖欠款项达两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第三十六条因甲方拖欠费用而导致员工薪酬保险未能结算办理者,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无故退回外派员工而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应按相应法规支付乙方因此垫付的费用。第三十七条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租赁员工工资、缴纳租赁员工保险、或与租赁员工之间出现劳资纠纷,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章协议终止第三十八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协议,则本协议终止。第三十九条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的5天内及时交还甲方的工作物品等,清理乙方物品,搬离甲方场所。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第四十一条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