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人员轮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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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财务人员轮岗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医院财务科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12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1. 3本制度适用于XX镇卫生院财务科。2 .岗位设置2.1 根据医院财务管理需要,设置财务会计、出纳、收款等工作岗位。2.2 2财务会计主要负责医院总体财务工作,包括结账、会计报表等相关工作。2.3 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医院财务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
2、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2.4 收款员主要负责医院每天的挂号收款、住院办理等工作。3 .轮岗制度1 .1总体原则:财务科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医院财务科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3 .2轮岗时间:医院财务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3.3轮岗操作办法:3.3.1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财务科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3.3.2轮岗后,医院院监委同人事科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3.3.3财务人员因轮岗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财务科负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医院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派人会同监交;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3.3.4一定周期后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的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由医院再做其他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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