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001实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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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001实施1 总则41.1 制定目的41.2 适用范围41.3 职责划分41.4 审查原则52 受理52.1 材料申请52.2 受理62.3 移送63 技术审查63.1 书面审查63.1.1 审查程序63.1.2 审查内容73.1.3 做出审查结论73.2 现场核查83.2.1 组织审查组83.2.2 审查程序93.2.3 审查内容10324做出审查结论113.3 审查意见114行政审批121.1 复查121.2 决定121.3 制证125 变更、连续、注销、补办135.1 变更135.2 连续145.3 注销155.4 补力、156 附则15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
2、查细则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含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1.3 职责划分1.3.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与程序,指导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1.3.2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组织
3、实施本行政区域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133承担技术审查的部门负责组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与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审查员的遴选、培训、选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具体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审查。1.3.4 审查组具体负责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1.4 审查原则1.4.1 规范统一原则。统一颁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规范审查工作流程,保障审查工作的规范有序。142科学高效原则。按照保健食品剂型形态进行产品分类,对申请增加同剂型产品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能够不再进行现场核查,提高审查工作效率。1.4.3 公平公正原则。厘清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
4、的关系,由技术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组负责技术审查工作,日常监管部门负责选派观察员参与现场核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2受理2.1 材料申请2.1.1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主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应条件。2.1.2 请人填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并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1.3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参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附件2)的要求,填报申请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明细。2.1.4 申请人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能够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委托方的保健食品注册
5、证明文件,或者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2.1.5 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与复配营养素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证明,与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该原料提取物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该复配营养素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与质量标准等材料。2.2 受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受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23移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受理后,受理部门应将受理材料移送至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部门。3技术审查3.1 书面审查3.1.1 审查程序3.1.1.
6、1 技术审查部门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书面审查记录表(附件3)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如实填写审查记录。3.1.1.2 审查部门应当核对申请材料原件,需要补充技术性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3.1.1.3 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需要对许可事项开展现场核查的,可结合现场核查核对申请材料原件。3.1.2 审查内容3.1.2.1 主体资质审查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证明合法有效,产品配方与生产工艺等技术材料完整,标签说明书样稿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一致。备案保健食品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技术要求。3.1.2.2 生产条件审查保健食品生产场所应当合理布局
7、,洁净车间应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体系文件健全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清晰完整,生产设施设备与生产工艺相习惯。3.1.2.3 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是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受托方应能够完成委托生产品种的全部生产过程。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委托双方的企业名称、地址与受托方许可证编号等内容。保健食品的原注册人能够对转备案保健食品进行委托生产。3.1.3 做出审查结论3.1.3.1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技术审查部门应做出书面审查合格的结论,组织审查组开展现场核查。3.1.3.2 书面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审查部门应做出书面审查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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