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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一)学校校名:XXXXX小学,英文名:XXXXXXXO(二)学校校址:XXXXXXXX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属国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隶属XX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制6年。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
2、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第六条: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第七条:校歌:最美的童年校训:明德尚美笃信好学校风:仁爱厚德诗书润心教风:敬业爱生博学创新学风:自主善思探究合作教育愿景:美丽生活幸福人生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设置校长室、副校长室、工会、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总务处、少先队德育室、妇委会、安保室、财务室等职能工作机构。第九条:校长是学校
3、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S)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四)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五)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4、六)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七)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家委会、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A)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第十条:校长的主要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二)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S)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
5、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校长的义务(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S)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四)巩固“两基”成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五)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六)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七)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
6、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A)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十二条:副校长的职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管理、德育、师德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工会主席职责:协助校长分管职工福利、教职工走访慰问等方面工作。第十三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S)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区教育局核准。(四)评议监督学校
7、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五)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学校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十四条:办公室工作职责。(一)上级来文交办,上下班、学习会议考勤,公务用车管理,行政及教师值班,人事、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工作。(二)对外交接工作,与各完全小学联络工作,协助校长处理其他事务,协助副校长抓好创城工作。第十五条:教导处工作职责(一)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教学检查考核工作、教学评估验收工作、调代课工作,实验教学工作。(二)学籍管理,教辅教材征订管理工作。第十六条:教研室工作职责(一)新教育实验,教科研常规管理,教研活动组织管理,教科研队伍建
8、设。(二)课题规划申报,校本课程开发,教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论文评比推荐工作。第十七条:总务处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和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二)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设施和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及时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征订工作。(S)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四)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八条:少先大队总辅导员(德育室)职责(一)德育活动规划实施工作、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班主
9、任队伍建设工作、班集体考核评比工作。(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家长学校及家校联系工作,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工作;第十九条:妇委会工作职责(一)学校妇女工作,计划生育,红十字会工作,贫困生捐助;兼管骨干教师培养管理、教师业务培训、语言文字工作。第二十条:安保处工作职责(一)校园安全保卫,师生安全教育,校车管理,门卫管理。(二)兼管学校信息化工作,校园网络管理、网站、计算机维护。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一)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二)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社区)
10、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S)校务委员会由15名校务委员组成,包括学校干部、教师、学生等多方人员,并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人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至少有1名为学校以外成员。校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2年。除学校干部代表之外,其他校务委员会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四)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学年一般不少于2次,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校务委员会的意见,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11、。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教代会行使以下职责:(一)听取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S)讨论通过教职工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和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四)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
12、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开学。第二十四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第二十五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县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第二十六条:学年末学科考核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对学生的考核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行评价。第二十七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规定不得开除学生
13、。第二十八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第二十九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第三十一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
14、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第三十二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期开展论文评比活动。第三十三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第三十四条:坚持推门听课制度,校长、业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近三年新聘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第三十五条:每学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意见,安排本校
15、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六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最多不超过6小时。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第三十七条: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第三十八条: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乡土教材自编教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第三十九条:正确使用好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四十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全面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第四十一条:抓好音体美德等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它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第五章财务后勤管理第四十二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使用完好率。第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