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用电管理办法.docx
《学院用电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用电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院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在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运行及师生员工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规范用电秩序,消除用电隐患,增强全院师生的节能意识,达到遏制浪费、节能增效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通过加强计量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全面实行用电分类、分项计量管理,利用经济杠杆对用电使用进行调节,建立“定额管理,有偿使用”的用电机制。第三条学院将建立分级管理的模式。依据定额,合理测算二级单位的用电使用指标,推进二级单位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细化和完善各独立用户的用电使用指标。鉴于目前公共教学场所楼内供电线路属于隐蔽工程,部分教学场所多个系院共用,无法单独安装计量器具,
2、故根据历年使用电量、面积、性质进行分割。第四条学院对电量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保障使用,杜绝浪费。定期公布用电数据。实行经费包干,超支自付制度,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建立电费由学院、单位共同承担的运行机制。第二章管理主体第五条后勤服务处负责对全院的用电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其职责是:1、拟定学院的供电和电力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学院用电管理目标和任务,拟定和完善学院用电管理制度;2、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用电价格标准,结合学院用电实际,核定单位用电性质和收费价格;3、负责院内各单位、经营户用电的计量核查(抄表)工作,原则每月用电查(抄)表一次以上;负责学院用电计量表具的监管工作,受理院内各单位及
3、经营户用电申请;4、负责新增用电的审批,参与院内各类用电安装、改造工程以及验收工作;5、做好学院电力管网图纸和建筑物水电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6、维护院内正常的供电秩序,在供电公司供电正常的情况下,保证院内正常供电;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查处违规用电行为,并及时上报处理情况;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六条学院实行“经费包干,超支自付”的用电管理机制。第七条用电审批制度凡需使用学院电力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到后勤服务处办理开户申请手续,统一安装计量工具,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供电规划,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将水电竣工图交后勤服务处;2、新建
4、、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需要更换、改变电气线路及设备,必须向后勤服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后勤服务处现场勘察确认可行后,方可施工;3、用户需变更户名、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或迁址用电、变更用电性质等,应向后勤服务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4、采用学院供用电的外单位(个人)必须与学院签署用电使用协议书,并服从后勤服务处的管理。第八条计量管理1、凡由学院供电的用户均应安装电表,院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表计量,后勤服务处负责监测全院范围用电使用情况;2、临时用电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按表计费,未安装表使用者,则按使用时间和功率或流量进行估算后进行收费;3、基建施工、维修工程等临时电力
5、使用,施工单位应到后勤服务处办理临时用电登记手续,同时应自费安装电力计量装置;4、用户使用的电表由用户保管,如有遗失、损坏由用户负责赔偿,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工料费由用户自行负担;5、各二级单位用房发生调整时应及时报后勤服务处,以保证准确计量;6、电力计量装置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后勤服务处报修,后勤服务处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更换新表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自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移动电力计量装置;7、计量装置不能准确计量应及时办理更换手续;第九条收费管理1、学院用电收费价格:根据国家收费标准,由后勤服务处核定分类收费价格,遇有政策性调价时可作相应调整;2、所有学院用电单位和
6、个人,均需按规定缴纳电费;3、院内各二级单位用电遵循“经费包干,超支自付”原则,按照按上年度实际用电量核算下一年度用电量预算数量,年初下达用电指标,年底据实结算。年底结算时上一年未用完的用电指标将累加到下一年的用电指标中。各教学单位所属的教室、实训室、办公室等用电场所单独处于一栋楼或建筑的由所属教学单位管理,后勤服务处负责核定年用电数量,年终实际使用电量超额部分由财务处从系院包干经费中扣除。各教学单位所属的教室、实训室、办公室等用电场所同在一栋楼的后勤服务处负责核定年整栋楼用电数量,年终实际使用电量超额部分根据系院在此栋楼所占面积的比例由财务处从各系院包干经费中扣除。5、学生宿舍电费实行“定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用电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