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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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部”“原XXX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三)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四)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二、专项治理分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培训机构以及本地遴
2、选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的专项排查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项排查工作。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排查工作。各职业技排查发现的各种面向自然人发放的证书,除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评价组织、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自主评价技工院校按规定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要同时附证书样式。对发现的违规宣传、违规收费、超范围培训、违规评价等问题的,要附相关材料。2.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排查情况统计表(样式附后)。四、有关要求(一)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逐条逐项开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人社部门要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技术
3、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对各部门、行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及其他面向劳动者开展培训评价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市人社部门联合编办、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专项治理。(二)加大治理力度。要严厉打击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的发证活动,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不合法不合规宣传活动的,依法依规关停相关网站和新媒体账号,清除关联网页。对发定管理。人社部门要会同网信、工信部门定期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培训发证活动进行“关键词”检索。要在官方网站上公开长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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