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民法典关于从事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时的义务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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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关于从事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时的义务的规定重点条文第一千零九条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规定。【条文理解】一、立法背景世纪是生物技术时代,又是走向权利的时代,基因科技是生物技术的“黄金工目前,基因治疗、基因检测、胚胎干细胞及基因克隆器官等各种人体基因科技正迅速而广泛地应用到医疗、保险、职业、教育等领域,影响到每个人及家庭、社会、福利系统的利益。由于人体基因科技具有对人的出生至死亡各阶段的
2、操控能力,一旦滥用,后果不堪设想,而传统的伦理道德面临巨大冲击。如何防范科技滥用、促进科技利益最大化,同时用科技发展促进人类各项基本权利最大限度的实现,是各国生命伦理和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加强立法,构建完善的人体基因科技规制法律体系,指引科技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是实现法治和造福人类的必然要求。年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目前实践中讨论比较多的是人体基因编辑问题。基因编辑可能会对引起疾病的基因有积极的结果,但也可能因“优化”人类而使问题更加复杂,甚至有害于人的健康,出现复杂
3、的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2018年,基因领域发生了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主导者贺建奎在明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伦理的情况下,将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严格验证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用于辅助生殖医疗。将基因编辑过的胚胎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移植入人体内,致使基因编辑婴儿出生。该事件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和热议,也引发了社会对伦理、道德、法律等各方面的思考。人体胚胎,是指人的精子和未受精卵受精后所产生的胚胎。人体胚胎是生命的前端,在人体胚胎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其有潜力发展成为独立的生命个体。所以,人体胚胎的保护与生命权密切相关。目前人工生殖技术已经能够培育人体外的胚胎进行冷冻,并在将来植入人体,发育成胎儿继而出生。
4、2014年,全国首例已故夫妻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引发全国关注。在这种背景下,民法典增加了有关人体基因和人体胚胎等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规定,通过立法予以规制,引导这些科研活动在科学、伦理的指引下健康有序发展。二、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界限(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禁止以研究人类为目的,运用基因编辑技术改造人类遗传细胞,允许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人体胚胎基因编辑。英美法系国家中反对人体基因编辑技术的国家占大多数,以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最为典型,阿根廷等国则持模棱两可的态度。大陆法系国家大多也禁止人体基因编辑技术,例如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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