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民法典关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的规定解读.docx
《1021民法典关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的规定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21民法典关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的规定解读.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民法典关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的规定解读重点条文第一千零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方法的规定。【条文理解】通过与他人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方式将竹像许可给他人进行商业利用,是肖像权人积极利用其具体人格要素肖像的一种方式,体现了肖像权的积极权能。既然是合同,就难免存在当事人约定不清楚、词不达意等情形,因而需要进行合同解释。尤其是在审判实务中,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法官对此作出恰当的解释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本条从人格权的法理出发,结合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特点,规定了肖像许可使
2、用合同特殊的解释方法,即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方法。的保护民法典总则编中的第142条第1款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第46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142条第1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合同解释的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整体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这些解释方法都是立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积极探究当事人真意,遵从习惯和诚信原则,而不是强调对一方当事人进行有利解释。但本条规定却强调对肖像权人进行有利解释,这在我国立法中是不多
3、见的,可以说是肖像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特殊解释方法。本条规定充分考虑到了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本身的特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是肖像权人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其肖像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许可给被许可人进行商业利用,比如做各种广告、作为形象代言人等,从而实现肖像中的财产价值。随着市场经济和大众消费社会的高度发展,包括肖像权在内的部分人格权的人格要素越来越具有了经济利用的价值,成为商品促销的重要手段以及众多厂商的商业名片,在广告、展览、传媒、网络、商品包装等各种商业场合的使用层出不穷,尤其是名人的肖像。对肖像权人而言,这种经济利用也能够为其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但是,肖像权首先是一种具体人格权,肖像首先是一种具体人格要素
4、,其主要体现的还是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涉及肖像权人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不可放弃、不可剥夺。上述商业利用现象只不过是肖像权在商业社会中积极利用权能的扩张,其核心利益仍然是人格利益,权利性质仍然主要是一项人格权,而非纯粹的财产权。所以,在肖像权商业化利用的过程中,不能脱离人格权的基本定位,不能完全适用合同法中的财产权交易规则,仍然需要注重对人格利益的保护。这就需要在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中设计出有利于对肖像权人人格利益保护的规则。而本条就是在合同解释方面作出的有利于肖像权人人格利益保护的合同解释规则。所以,该特殊的合同解释方法就是为了避免在合同解释中出现对肖像权人人格利益的侵害,
5、侧重于维护肖像权人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所谓有利于肖像权人,就是当合同中有关肖像使用的具体权能、效力范围、使用范围、利用方式、许可期限等条款的约定有歧义时,对其解释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果,双方对此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采纳更有利于保护肖像权人利益的解释结果。例如,许可使用的效力范围是独占许可还是非独占许可,如果合同对此约定存在歧义,无法作出清晰认定,在解释为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均有一定道理的情况下,应当解释为非独占许可,这样才有利于保护肖像权人的利益。二、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方法的适用虽然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方法是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的一种特殊解释方法,但并不意味着只要在该类合同中需要解释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021 民法典 关于 肖像 许可 使用 合同 解释 规则 规定 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