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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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X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2、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平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任务
3、。一是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举报和各类非法违法案件;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双控”体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是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三、执法工作日测算(一)总法定工作日:12500天目前,应急管理局定编在册人数为61人,其中:9人从事森林防火巡查、指挥工作,2名人员到从
4、事新农村建设及企业帮扶工作,实际在岗人员为50人,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计算。2022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二365T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二国家法定工作日X执法人员数量二250X50=12500天(二)监督检查工作日:98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二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二12500-6135-6365=980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216天,一般检查工作日764天。(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6135天。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50次X4个组X3人/组义2天/次二12
5、00天。2实施行政许可3050天。矿山科预计30家义2人/家X30天/家=1800天危化科预计25家义2人/家X25天/家=1250天3参与事故调查:20天。4 .核实投诉举报:20天。5 .开展宣传培训165天。6 .开展督导专项检查:410天。7 .听证:30天。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5天。9 .机动性执法检查:1200天。(四)非执法工作日:共计6365天。1 .机关值班750天(3人/天X250个工作日)。2 .参加学习考核培训会议2300天。其中:参加干部网络学习和法制办及总局网络学习1450天,其他会议850天。3 .检查指导其他部门及乡镇安全生产工作2500天。4参加党群活
6、动65天(机关党委统一组织的学习活动)。5 .年休假、病假、事假750天。四、检查范围(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1 .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
7、单位;(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2 .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3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4 .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5 .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6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 .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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