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改革的妥协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等教育改革的妥协性.docx(1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高等教育改革的妥协性摘要:19世纪的伦敦大学经历过两次富有深刻意义的变革。1836年,政府颁布第一特许状,合并伦敦大学学院和伦敦国王学院,成立了一所纯考试机构的伦敦大学;1898年,政府颁布伦敦大学法,联合了大学的教学与考试功能,将纯考试机构的伦敦大学改革为教学与考试相结合兼管科研的联邦制大学。政府在两次改革中采取的策略如出一辙,即在世俗与宗教、教学与考试的矛盾中相互妥协,将改革的冲突引向融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这种渐进的改革模式既适应英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特点,又符合高等教育自身组织系统的妥协性逻辑。关键词:近代英国高等教育改革;伦敦大学;世俗与宗教;教学与考试;妥协性改革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根
2、本路径。在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各种矛盾和冲突;而在矛盾和冲突中,选择妥协往往是较好的策略。这是高等教育自身组织系统所规约的。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和比例关系。这种相对稳定性是高等教育内部各个要素相互妥协的结果。正如美国著名学者伯顿R克拉克所说:“就高等教育而言,任何重大事业的成功都是各种互相矛盾的价值观念彼此妥协的结果。高等教育的组织系统本身就显然是一个妥协的产物。”然而,这种妥协大多被人们忽视,甚至被人们理解为贬义之词,在某种程度上,缺乏正常的妥协是高等教育改革乃至高等教育现代化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英国是一个原发型的现代化国家。在传统与变革之间,
3、英国选择了妥协的路,这是英国社会发展的一种模式。这种渐进的改革模式在英国高等教育领域中也屡见不鲜,尤其是19世纪英国大学的改革,老大学的旧传统并没有被新大学的模式完全取代,“革新与传统共存构成了英国大学制度改革的主要特征”4。1836年,伦敦大学的诞生在英国高等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开辟了不同于牛津、剑桥的办学和治理模式,而且以后在女子高等教育、科学教育等领域都具有开拓性的贡献。“19世纪的伦敦大学史是一部新大学试图发现一种符合其自身独特的使命的历史,其特殊性足以使其形象在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比较中避免遭人贬损。”可见,19世纪伦敦大学的改革是成功的,它为近代英国高等教育的早期现代化起到了
4、巨大的推动作用。其中,1836年和1898年的改革在伦敦大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分别围绕世俗与宗教、教学与考试展开争论,但政府在改革的过程中均采取妥协性的策略,从而确保了伦敦大学改革的成功。这深刻反映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妥协性以及它对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贡献。因此,本文拟以伦敦大学的这两次变革为研究对象,用史实来说明高等教育改革的妥协性之重要及意义。、世俗与宗教之争(一)伦敦大学的前身19世纪二三十年代,伦敦有两所相互竞争的大学,一所是以世俗化为特色的伦敦大学学院,另一所则是以宗教教育为基础的伦敦国王学院,二者围绕世俗与宗教的斗争持续了十余年,它们共同构成了伦敦大学的前身。伦敦大学学院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所
5、纯粹世俗性质的高等教育机构。6它是由一批边沁主义者创办的,如布鲁厄姆、罗素等。在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和辉格党的支持下,他们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原则创办了一所为社会上人数最多的中等阶级服务的大学。这些创办人组成了伦敦大学学院最初的校务委员,全权负责大学的财产、教授聘请和学生管理等工作。1826年2月,委员会制定了一份详细的伦敦大学创办计划书(UniversityofLondonProspectus),其中涉及了 8 大门类、31个分支的课程设置表,唯独没有宗教课程。这是保守主义者反对大学学院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招生和聘请教师方面,委员会准许任何宗教信仰的学生进入大学,尤其是对被牛津大学和剑桥
6、大学排除在外的不信奉国教者开放;教师也不要求国教徒身份,学术成就是聘请教师的唯一标准。伦敦大学学院的宗教宽容性打破了国教徒对牛津与剑桥大学的长期垄断,因而引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对。此外,伦敦大学学院以发行股票、募捐等方式来筹集资金,是在泡沫法案(BubbleAct)废除之后采取投机方式组建的一家披着“大学”之名的私人股份制公司,具有很大的投资风险性,并没有获得国家的特许和认可。这是伦敦大学学院常遭人贬损的又一重要原因。伦敦大学学院的反传统性是史无前例的,仅“不开设宗教课程”这一条就可以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从伦敦大学学院倡办伊始,反对它的声音就没有停止过,经常被人讥讽为“伦敦佬大学
7、”“激进的异教徒学院撒旦的犹太教堂” “高尔街不信神的机构”等。不久,反对者逐渐形成了对抗这所新大学的一致意见,即在伦敦建立一所以宗教教育为基础的大学,与之分庭对抗。1828年,在首相、国王等人支持下,坚持以宗教教育为基础的伦敦国王学院正式诞生。在课程设置上,与大学学院极为相似,都开设社会急切需求的实用课程,唯一不同的就是将宗教课程作为基础必修课,并且要求学生定期从事宗教仪式活动;在招生上,起初只招收国教徒,后来也招收中等阶级其他教派的学生;对教师而言,必须是国教徒身份,特殊课程的教师除外。尽管国王学院也是通过发行股票、募捐等方式筹集建校资金,本质上也是一家私人股份制公司,但它拥有皇家特许状,
8、有合法性的保障,较能得到公众的信赖,并且在组织机构和治理模式上都较大学学院更为完善。大学学院与国王学院围绕世俗与宗教的斗争是19世纪上半叶英国高等教育大辩论的重要内容。虽然二者有相似之处,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建校资金,教育内容上也倾向于现代课程,但后者是在反对前者的基础上建立的,坚持宗教原则是国王学院的办学方针。1829年,国王学院的特许状中规定:“为了无论是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或其他邻近地方的年轻人的普通教育,学院将教授文学和科学的各种分支,同畤英格兰和爱尔兰联合教会所灌输的基督教教义和职责也作为同样的内容被教授。”此外,二者的政治基础也不同:大学学院的支持者是辉格党,国王学院的支持者是托利
9、党,前者倡导改革,后者倾向保守。因此,在托利党统治时期,大学学院因受到托利党排挤,一直未能获取特许状。可见,两所大学的政治基础对其获得特许状至关重要,这验证了美国著名高等教育学家布鲁贝克的那句名言:“现代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主要基础是政治论的。”总体而言,在这场世俗与宗教的博弈中,由于无神论、缺乏资金、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了伦敦大学学院的发展不尽如人意。1827年5月,委员会任命皇家学会会员伦纳德霍纳为学监。霍纳在这一职位上表现出专横跋扈的态度,坚持要求每年1200英镑的高薪,但在工作中处事不当使他的声誉每况愈下。1830-1831学年,反对解剖学教授帕蒂森的学生认为,帕蒂森是一位不称职的解剖学家
10、和教师,一上课就脸红。学生的批评受到了查尔斯贝尔爵士的支持。霍纳企图解雇帕蒂森的笨拙做法最终导致了其他愤愤不平的教授群起而攻之。1830年,阜生游行示威,教授也纷纷辞职,不仅包括医学部的贝尔和约翰康诺利,还有帕蒂森、德摩根、乔治朗和罗森。最后,霍纳也被迫引咎辞职,学监一职被废除,以秘书代替,每年200英镑薪水。这场教授辞职风波给伦敦大学学院带来了建校以来最大的“浩劫”。但是,国王学院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在资金和师资方面都存在着与大学学院相似的困境,即建校资金不足和教师匮乏。在建校之前的早期筹款中,本已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可却由于突如其来的罗马天主教解放法案引起部分牧师不满,撤销了捐款,尽管勉强建立
11、了校舍、购置了实验仪器,但教授的工资仍然难以为继,而此时有不少教授英年早逝,省了资金但却少了教师。比如,植物学教授伯内特任教4年后去世,年仅35岁;法学教授帕克任教2年后去世,年仅38岁;法国文学教授文托尔克任教3年后去世,年仅37岁;古典文学教授安斯蒂斯任教4年后辞职,次年去世,年仅28岁;商业原理教授约瑟夫洛,1830年被聘,还没等到开学就去世了。与此同时,国王学院的入学人数逐年增加,教室已变得拥挤不堪,委员会一方面聘请新任教师,维持现有的教学;另一方面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入学,以缓解紧张的教学空间和缺乏的师资。(二)第一次妥协及意义伦敦大学学院从成立之初申请特许状的步伐就未曾停歇过,但由于
12、保守派的批判与阻挠,加之辉格党又不当政,获取特许状这一夙愿一直未能实现。在布鲁厄姆等人多方努力下,经过枢密院和内阁的长期讨论,直到1836年5月政府才达成了一个妥协方案,即通过颁发特许状,合并大学学院和国王学院,成立新的伦敦大学。同时,另颁发特许状给伦敦大学学院。新成立的伦敦大学是一所国立大学,它是由政府监管的考试机构,不进行教学,因此有学者指出,“伦敦大学实际上是一个政府机构,是一所公立教育机构,而两所学院却是私立的。甚至有学者认为:“伦敦大学不是一所合格的大学。”从表面上看,第一特许状合并了两所相互斗争的大学,在一定程度上也挽救了伦敦两所“岌岌可危”的大学,扩大了伦敦大学的招生规模,使更多
13、的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尤其在1858年的特许状颁布后,“没有在与上述大学建立联系的任何机构中受过教育的人被准许为入学考试的申请者,申请由上述伦敦大学在此批准授予的任何学位,医学学位除外”。从本质上来看,第一特许状起到了调和的作用,“伦敦大学是妥协的产物”。辉格党政府在颁布特许状时,由于考虑到政治等因素,采取了妥协、折中的策略。第一特许状中明确规定:“鉴于我们已经将其视为我们皇室的责任,为了宗教和道德的进步以及实用知识的提升,对于各个阶级和教派的我们的忠诚子民,没有任何区别,激励他们追求一种正规和自由的教育课程。”可见,政府的意图是通过第一特许状来融合高等教育中世俗与宗教的斗争,这种世俗与宗教的
14、相互妥协是一条渐进的改革之路。因此,伦敦大学也是政府改革的产物。在两所大学的斗争中,政府扮演了 “调解人”的角色,用较为公正的方式允许世俗与宗教同时存在,并将新成立的大学与两所学院之间的职责明确划分开来一一“大学管考试、学院管教学”,以此来避免矛盾与冲突的恶化。辩证地分析,第一特许状存在两面性,一方面满足了更多的人对高等教育的诉求,推动了高等教育的世俗化和大众化;另一方面也导致伦敦大学背离了早期建校先驱们所倡导的苏格兰和德国大学的模式,变成了单纯的考试机构。总之,第一特许状第一次反映了 19世纪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妥协性,这种妥协性表现在它并没有彻底消除世俗与宗教的矛盾,而是将伦敦大学引向了纯考
15、试机构发展,并且在1900年伦敦大学的改革与重组中设立了神学部。二、考试与教学之争在世纪之交,英国政府主要关注的高等教育可能是伦敦大学,它的重组证实了进一步强调大学教育十分关键。19世纪后二十年,一场关于高等教育结构的争论在伦敦大学激烈展开,争论的焦点是大学的功能是以教学为主还是以考试为主,最终产生了1898年伦敦大学法,将考试机构改革为兼管教学科研与考试的联邦制大学。1898年的妥协实现了伦敦大学从近代向现代的转型,奠定了伦敦大学走向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基础。(-)关于高等教育结构的争论公共考试是19世纪英国人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19世纪50年代著名的改革之前,牛津和剑桥大学所取得的学术成就主要归功于一个严格的考试制度。”关于这些考试的准备,仍然主要依靠学院其次,兴趣和学院的荣誉主要由考试决定。”在两所老大学里,严格的考试制度深刻地影响着学院的教学和荣誉感,并帮助大学走出了 18世纪的阴霾。政府1836年的妥协暗藏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