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心得体会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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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心得体会发言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这些措施大多是对之前规定的重申与强化。如2020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
2、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加了网络保护一章,要求网播服务提供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严禁未成年人打赏,严禁未成年人应援消费,不得由未成年人担任相关群主或管理者,限制未成年人投票打榜等。此次出台的意见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提出“发现网站平台违反相关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可见国家加
3、大了处罚力度,以此警示所有网络直播、游戏平台以及主播,真正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据报道,在有关严禁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等规定发布后,未成年参与直播打赏等乱象依然存在,如“初二学生70天打赏网络主播158万”“熊孩子打赏主播12万,父母报警求助” “10岁女孩1小时打赏主播万余元”等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不断重申规定,并以立法方式强化管理,为何治不了网络直播乱象?其关键在于,直播平台违反相关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参与打赏,而相关处罚力度不足。如针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当前的处理大多是其监护人维权讨回打赏金,而且讨回的过程还很艰难。很显然,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需要划定清晰的红线,建立网络直播平台、游戏平台违反相关规定的重耨制度。当然,这也需要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如果父母不能履行好监护责任,给孩子积极的价值观教育与引导,那么再严格的监管也无法解决未成年直播乱象。而且,孩子沉迷游戏,用父母的账号打赏主播,监护人也难辞其咎。要遏制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监管部门、平台与监护人必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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