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处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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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处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人民生活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确保本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制度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从事本项目建设活动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二章处罚规定第三条 项目公司通过巡视、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施工单位的人员到位、环水保体系的建立与运转、环水保工作报告、日常检查记录、环水保实施方案、技术交底与培训、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
2、的问题按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细目表一(附件1)及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管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等问题,且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未履行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到位的,项目公司在对施工处以罚款的同时,给予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相应的处罚,罚款金额为施工单位罚款金额的10%;在对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的工作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人员到位、环水保体系的建立与运转、环水保监理报告、日常监理记录、环水保监理程序的执行、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存在问题时,按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细目表二(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环水保管理处罚单分为两种类型
3、,由项目公司统一印制,类型一,适用于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的处罚,处罚单一式两联,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各执一联,其中项目公司执第一联(白色联),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执第二联(红色联);类型二,适用于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处罚单一式三联,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各执一联,其中项目公司执第一联(白色联),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执第二联(红色联)、施工单位执第三联(蓝色联)。第六条 各单位开具的处罚单应及时(处罚单开出后48小时内)报送到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经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后生效,每月底由项目公司质
4、量安全部汇总后,交计划合同部备案,计划合同部每个季度统计一次,计量时纳入违约罚金。第三章处罚权限第七条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及监理人员对本项目环水保管理及施工现场监管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对于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服务指导,批评教育,现场改进,因条件所限不能立即现场改进的必须限期整改,并下发监理指令。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员须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分别记入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并签名认可。第八条 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及监理人员如果再次在同一作业段面发现同一问题或重大环水保问题时.,有权按相关条款规定处以两倍及以上的罚款。第九
5、条 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总监办、驻地办)开具的处罚有疑议时,可向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申诉;对项目公司质量安全部开具的处罚有疑议时,可向项目公司申诉。第四章附则第十条 本细则由项目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细目表一(施工单位)附件2: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细目表二(总监办、驻地办)附件3:项目公司建设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单雌1:就须赖师琳怖W触睐(初工靴)耨处和项目就帆阮)处理嬲WWK16W101麻解导蟠及辨懈遁不船麻死110000102泳播懒例及馥林提人赫觥触艇独研工雕触人经电肌10000,W5000,加1000103艘、嘛端郴辨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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