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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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渝(九)环准(2019) 80号重庆恒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天然气液化工厂及LNG调峰站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立项审批部门核发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00107-45-03-024564),核准了该项目行业类别及工业布局和准入。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74万元,项目拟选址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西彭组团D标准分区D34-1/02地块(北纬N2919, 46.39,东经 E1060 18, 48.19),新建 1#厂房、2#厂房、3#厂房、4#中控室、加
2、工棚、综合楼、职工宿舍、燃气设备生产研发楼(办公楼)、两座7500立方LNG储罐(总容积15000 m3),总占地面积62235n?、总建筑面积28289. 8m2,项目建成后,年储备及分装1. 5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的能力、年组装天然气调压设备5万只、测试天然气表具4万只、组装天然气低温阀门2.5万只、组装设备房1千套。重庆恒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重庆恒
3、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天然气液化工厂及LNG调峰站工程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重庆重大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666441857F,编制主持人:李宏,证书编号0011287)(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对该项目的评价结论负责。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天然气液化工厂及LNG调峰站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对该项目建设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中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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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