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章程(草案).docx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章程(草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章程(草案).docx(4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章程(2021年修改稿)序言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华南农业大学与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佛山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于2011年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评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坚持依法依规办学治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院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确立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维护举办者、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学
2、院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中文名称为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 院英文 名称为 Zhujiang College, South ChinaAgricultural Universityo学院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广从北路72号。学院网址是 http:www. scauzj. edu. cn/o学院举办者是华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举办高校)和广州市华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佛山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社会举办方)。学院开办资
3、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社会举办方支付。第三条学院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管理部门是广东省民政厅。第四条 学院办学性质是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五条 学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坚持依法依规办学治教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应用、彰显特色、创新强校的理念,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现代思维、国际视野、健全人格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国家特别是广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第六
4、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并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根据社会需求适度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第七条 学院的学科门类以财经、管理为重点,现代应用艺术为特色,文、工、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并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门类,自主设置专业和调整专业结构。学院学科门类、专业的设置与调整须经过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商讨论证。第八条 学院实施“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战略发展目标,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面向市场的办学特色、技
5、术与学术并重的教学特色、讲求实际的育人特色和国际化的发展特色,致力于把学院建成在同类院校中具有比较优势和品牌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九条 学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董事会决策、院长负责、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授治学、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第十条学院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并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对重大事项,应当事前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学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学院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与咨询。第十一条 学院院训是“博采众长,知行合一”;学院校庆日为每年4月12日。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第十二条学院举办者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委派代表
6、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推荐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二)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院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了解学院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三)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院的办学和管理。(四)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三条学院举办者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支持学院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二)社会举办方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院名下。(三)学院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不得侵占学院的法人财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四)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
7、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四条 学院举办者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但不得涉及学院的法人财产,也不得影响学院发展,不得损害师生权益;可以根据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与继任举办者协议约定变更收益。第十五条学院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内部事务,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管理学院事务,制定学院内部管理制度,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等职能部门,招聘和管理员工。(二)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三)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主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四)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华南 农业大学 珠江 学院 章程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