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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PCshareba. banzhu. com 管理人自己的卜.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XXX-200X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on designof fire protection for conventionalislandin nuclear power plants(送审稿第二稿)200X-XX-XX 发布200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公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门友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on design of fire protection for conve
2、ntionalisland in nuclear power plantsGB 50XXX-20XX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200X 年 X 月 X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 0 0 X年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XXXXX-2010,自2010年 月日起实施。其中,第 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 月日本规范是根据
3、建设部建标2007 126号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要求,由东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核电及基本建设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核电工业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吸收消防科研成果,借鉴国内外有关规范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生产、消防产品制造、消防监督及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共同定稿。本规范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厂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工艺系统,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采暖、通风和空
4、气调节,消防供电及照明。“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具体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建议和有关资料寄送东北电力设计院(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邮编:13002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参编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
5、程顾问集团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核电规划设计院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广东省消防局浙江省消防局上海金盾实业有限公司Hilti有限(中国)公司主要起草人:审查人员:1 总则12 术语23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35 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10145.1 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116 工艺系统6 1i-llZ 且 146.1 油罐区和油泵房156.2 变压器166.3 电缆及电缆敷设167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197.1 一般规定197.2 室外消防给水217.3 室内消火栓设置场所与室内消防给水量22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与
6、消火栓237.5 水喷雾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47.6 消防排水257.7 泡沫灭火系统257.8 气体灭火系统267.9 灭火器267.10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设备控制278.1 采暖298.2 通风298.3 防、排烟系统318.4 空调319消防供电及照明319.1 消防供电339.2 照明3336用词和用语说明1.0.1为防止核电厂常规岛及相关配套设施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单机发电容量百万千瓦级及以下的陆地核电厂常规岛消防的防火设计。1.0.3 常规岛的消防防火设计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定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7、方针及,遵循核电厂防火HAD102/H确定的“纵深防御”的原则,密切结合全厂消防设计,做到统筹兼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1.0.4 核电厂常规岛及相关配套设施本规范未作规定者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核电厂防火HAD 102/11外,尚应符合国家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5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消防设计,必须论证所采用的措施至少具有与本规范相同的防火安全水平,不会对核电厂核安全、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害。72. 0. 1 常规岛 conventional island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和有关、建(构)筑物的统称。2. 0.2汽轮发电机厂房turbine building由汽机
8、房、除氧间、凝结水精处理间、润滑油转运间等组成的综合性建筑。2. 0. 3 主开关站 main switchgear station向系统输送电能并向机组提供正常启动电源的高压电气装置及建(构)筑物。2. 0. 4 辅助开关站 auxiliary switchgear station向厂用电系统提供正常备用和检修电源的高压电气装置及建(构)筑物。2. 0.5 网络继电器室 switchgear control building对主开关站、辅助开关站的主要电气设备进行控制的建筑物。2. 0.6 辅助锅炉房 auxiliary boiler house为汽轮发电机组启动或停机提供辅助蒸汽,以辅助锅
9、炉间为主的综合性建筑。2. 0.7 防火分区 fire compartment在建筑物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2. 0.8 防火区 fire area在防火分区内,由一个或多个房间构成在一定时间内能防止发生的火灾蔓延到外部的区域。3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3. 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且核电厂常规岛各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可按表3. 0.1的规定xl确定。表3. 0. 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
10、火等级序号建筑物名称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1汽轮发电机厂房T二级2除盐水生产厂房戊二级3海水淡化厂房戊二级4非放射性检修厂房T二级5空压机房丁二级6备品备件库T二级7工具库戊二级8机电仪器仪表库T一级9橡胶制品库丙二级10危险品库甲二级11酸碱库T二级12油脂库丙二级13油处理室丙二级14网络继电器室T二级15主开关站T二级16辅助开关站丁二级17实验室T二级18供氢站甲二级19化学加药间(含制氯站)丁二级20辅助锅炉房丁二级21油泵房内二级22循环水泵房戊x2二级23取水构筑物戊二级24非放射性污水处理构筑物戊二级25冷却塔戊三级注:网络继电器室当未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
11、丙类。3. 0. 2 防火区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 0. 2的规定。表3. 0.2防火区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耐火极限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 00承重墙不燃烧体2. 50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0. 25防火区与其他区域的隔墙不燃烧体2. 00防火区内的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 50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不燃烧体2. 0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柱不燃烧体2. 50梁不燃烧体1.50楼板不燃烧体1.0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00疏散楼梯不燃烧体0. 25吊顶(包括吊顶搁栅)难燃烧体0. 253. 0.3 汽轮发电机厂房地下部分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冷却塔的耐火
12、等级可为三级,核电厂常规岛其他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其他建筑是否有地下部分,如有也应为一级耐火等级。)3. 0. 4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地下部分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 0. 4 汽轮机发电厂房的屋面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低于0. 50h,采用不燃烧体的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x30.25h;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调整这些构件的耐火极限为哪般?当汽轮发电机厂房的屋面板采
13、用不燃烧体时,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屋面材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屋面板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烧体,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3. 0. 5 电缆夹层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 00h的不燃烧体。电缆夹层的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l.OOho应与所在建筑的耐火等级相一致。3. 0. 6建筑内的电梯井、电缆井及管道井的井壁及承重构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不燃烧体。不明白什么承重构件?3. 0.7内类库房宜单独布置。当丁、戊类厂(库)房内设置内类库房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时,其火灾危险性可按丁类考虑:1丙类库房的建筑面积应小于一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的一个防火分区且设有自动灭火设施;2 丙类库房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防火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3 防火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3.0.8有爆炸危险的 甲、乙类库房宜单独布置。当与其他库房合并布置时,宜应符合下列以下规定:1 库房应为单层布置建筑;2 存放甲、乙类物品部分应采取防爆措施和设置泄压设施;3 存放甲、乙类物品部分应与采用抗爆防护墙与其他部分分隔,相互间的承重结构应各自独立相邻部位采取抗爆防护墙;。3. 0.9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的甲、乙类库房的顶棚宜应平整、避免死角,上部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