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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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财教(2022) 2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 32号)精神,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
2、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5月25日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 3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计算
3、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完善预算评价指标体系,聚焦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设置评价指标,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指标。(市科技局负责落实)(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设备费调剂手续。业务费、劳务费调剂权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剂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内部预算调剂制度,细化落实预算调剂规定。(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
4、(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科技人才类及软科学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不编制具体支出预算,不再设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市财政局、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与管理机制(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结合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项目经费年度拨付计划。在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管理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合理核定首笔资金拨付比例,切
5、实保障科研活动需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五)加快经费拨付进度。财政、科技部门可在项目管理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拨付与前补助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合同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直接拨付至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牵头单位要依据项目任务合同书和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六)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且综合绩效评价为“通过”的,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
6、,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斩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队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咨询服务类项目以及创新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八)支持申报中央稳
7、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鼓励在津中央级科研院所申报中央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试点,由试点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试点单位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在津中央级科研院所负责落实)(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本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十)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高校、科研院所要结合发展阶段、类型定位、承担任务、人才结构、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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